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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我们的社会对于他们的培养和教育负有不可推卸的义务。由于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数量在不断攀升、犯罪类型也在不断扩大,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防止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已成为我们社会关注的焦点。正是在这一大环境的影响下,2012年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正式确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旨在教育和矫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给他们一次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在立法的完善和司法实践方面可能会存在一些困境。因此我们的立法者和司法工作人员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改进和完善方面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这也导致该制度出现了适用率比较低、一些制度规定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其进行一定的完善,从而能够更大的发挥它的价值。本文主要通过文献分析、数据统计等方法来分析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域外一些先进的立法和我国学者们的建议,来提出一些完善对策。本文具体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概述。该部分主要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概念和特征、理论基础、在我国的发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通过分析对该制度有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进而找出该制度的价值和意义所在。第二部分是我国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现状。该部分阐述该制度在我国确定之后所取得的成效,其中包括了立法层面上的效果、司法实践中的社会效果等。另外,我们也应该辩证的看待问题,该制度在我国也确实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立法方面和司法实践方面的问题。笔者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找出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三部分是针对存在的问题从立法和司法实践层面提出具体的完善对策。比如,如何调整适用范围使该制度更具备实用性,完善被害人的刑事异议权,建立更为科学和专业化的考察帮教组织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矫正,增设更为科学、全面的附加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