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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以及反腐倡廉工作的持续开展,如今的服务型政府更是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向着结构优化、廉洁高效的方向发展,其管理模式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更是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院作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场所,提升其管理效率和服务效果成为法院改革的重中之重。由于受到传统行政单位管理模式的历史影响,法院本身管理水平依然比较落后,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建立健全法院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履行内部控制管理流程,是提高法院管理效率的有效方法。2014年起,由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内控规范》)已正式开始实施。《内控规范》在结合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参考企业内部控制模式,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指引了方向。本文根据《内控规范》的要求,结合法院自身业务特点,找出了法院内部控制关键控制点,同时以A法院为例,从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两个方面,着重针对A法院内部控制机制、关键岗位控制以及预算业务控制、收支业务控制、政府采购业务控制和资产控制四项业务,分别分析了A法院内部控制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例如未设立独立的内部控制及审计部门、人员内部控制意识淡薄专业水平不足、定期盘点落实不到位、固定资产卡片更新不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法院内部控制应加强风险评估管控机制、设立内部控制部门与监察室协调配合、增强法院人员内部控制意识、切实履行调研工作关注单位实际需求、关注资产管理效率等建议。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试图通过案例研究,为法院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提供参考,同时为实践操作提供可行性建议。在实践过程中法院内部控制应建立良好的控制环境,积极推动单位内部信息化进程,完善不相容岗位分离设置,加强内部控制流程管理。同时适当借助外部专业机构,提高法院内部控制专业化水平,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在实践中顺利推行,不断完善,使法院管理向着更加优化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