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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已是一个老龄化非常严重的国家,养老模式不仅是应对老龄化高峰的一个关键问题,而且也直接关乎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与晚年幸福感。尽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家庭养老仍将是我国的基本养老模式,但是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分散化,该传统模式已经无法担负起养老重任,这一点在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由此导致农村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堪忧。为了科学、客观和全面地评价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与不同养老模式的作用和影响,以及目前养老社会政策的实施绩效,本文旨在研究家庭养老、社会养老、自我养老三种不同的养老模式对农村老年人幸福感各个维度的影响,并专门对空巢老人这一特殊群体进行养老模式影响的对比研究。首先,在国内外文献综述的基础上,本文结合CHARLS的2011年全国基线调查微观数据进行模型的变量选取和数据整合,主要是从幸福感的总体幸福感和情绪幸福感两个维度以及三种养老模式的经济来源、居住安排、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四个要素出发来设定相关变量。其次,本文选择Ordered Probit回归模型作为主要分析工具,在全样本基本回归的基础上,进一步测算三种养老模式对总体幸福感和情绪幸福感各个维度的边际效应。为保证模型稳健性,根据变量相关性构造了结构方程模型(SEM)进行路径分析和系数估计。实证结果表明,家庭养老依然是提升农村老人幸福感的重要因素,但其作用正逐步弱化;社会养老缺口明显,新农保虽提高了老人的生活满意度,但是较低的养老金额度对幸福感的作用仍然有限;自我养老中,自控经济来源、与配偶同居、日常生活行为能够自理、经常参加社交活动的老人,更倾向于对幸福感做出积极评价,且生活自理能力的边际效应相对较大。再次,对空巢老人和非空巢老人分别进行Ordered Probit回归估计,对二者的幸福感与养老现状和养老模式的不同影响做对比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与非空巢老人相比,空巢老人幸福感更加依赖于自我经济能力、老年服务设施等养老要素。最后,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在家庭养老基础上进行市场化与国家化的结合,建立新型养老模式是缓解当前农村养老和医疗矛盾的基本举措。在财政承受能力基础上,健全新农保制度,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同时,地方政府应积极建设农村专业化养老院和老年人协会等,保证老人的生活质量,丰富老人的公共文化生活。在目前家庭养老角色逐渐弱化的现实背景下,在子女充分履行赡养父母责任的基础上,政府机构有必要通过公共财政发挥足够的养老职能,这对于正处于老龄化社会的我国来说是一个亟需正视与重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