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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性是自然语言的基本属性,也是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重要途径。人们深刻的认识到模糊现象、模糊概念、模糊思维等是认识和把握客观世界的一条重要途径。近几十年来,语言使用的模糊性已引起学者们的关注,并逐渐成为语言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法律英语是普通法国家以普通英语为基础,在立法和司法全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作为一种规约性语言分支,有其独特的语言风格,其中最重要的特点就是用词准确。然而,法律语言作为语言的一种,不可避免的具有模糊性。在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中,法律英语运用模糊词语的现象俯拾皆是。如何处理模糊性与准确性这两者之间的矛盾,正是此项研究课题的意义之一。近些年来,国内外学者均对法律语言的模糊性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为法律语言的模糊性的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但是,因法律语言的模糊性涉及到语言学和法学,法律语言模糊性的研究依然有待继续。对很多人而言,法律语言所承载的是一种强制性的力量,模糊语言在法律语言中没有其存在的空间,应该消除并尽量避免。本文作者认为:模糊语言是客观存在于法律语言中的,并且模糊性法律语言是对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是一个必要的合理的补充。因此,作者指出了模糊性法律语言翻译的重要性,并提出一系列的模糊法律语言的翻译原则以及具体方法。本文由五个部分组成。第一章对语言的模糊性以及法律英语的模糊性进行了一个总体的介绍。第二章对法律英语和模糊语言进行了总的叙述并对模糊性法律语言的客观存在和重要性做了阐述。第三章对法律英语的翻译做了介绍,包括法律英语的特点,法律英语翻译的困难之处以及翻译的原则和要素等。第四章探讨了模糊性法律英语的翻译原则和具体方法,为本次论述画上了句号。最后一章,总结了本次研究的主要收获以及应用前景,同时指出了本文的研究局限。另外,本章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求对该领域做进一步研究,并希望由此可以激发更多人的兴趣,使这一领域的研究有更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