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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为元明清以来的历代国都,首善之区,具有特殊的地位。清末民国以来,相继经历了清政府、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的统治,北京的慈幼事业在不同政府统治时期的发展脉络也有所不同。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开始关注儿童问题,创办了慈幼机构是教养儿童最为直接的手段,龙泉孤儿院在北京众多慈幼机构中脱颖而出,该院是清末乃至民国时期北京规模较大的孤儿院之一,因开办时间早、延续时间长、收容孤儿人数众多,故成绩斐然,是为北京慈善机构之典范,自1908年创立到1956年改为公立小学,贯穿了整个民国时期,先后经历了心学、道兴、明净和百川四位院长,且经历了不同政权,若以龙泉孤儿院这一典型的慈善机构作为个案,正是对北京慈幼机构作以解剖麻雀式分析的完整样本。龙泉孤儿院的收养的孤儿前后达到了数千人之众,有的自6岁即入院,直至年满18岁才出院,也有的仅仅临时进入孤儿院数月甚至数天,他们在接受一日三餐养育的同时,也接受院内各科的文化教育,同时因材施教,对于资质平庸的儿童,培养他们以工艺技能作为谋生的手段。且院内建立了一年四季的生活作息制度、完善的卫生清洁措施、奖惩制度以及参观制度,足见该孤儿院院细致入微的教养方式。然而,一切慈善事业都需要源源不断的经费来完成,孤儿院也不例外,龙泉孤儿院的主要经费来源是房租、政府拨款以及京师各大善士的年、节、月捐资助,但无奈历经数次政权更迭以及天灾人祸,兼以物价飞涨,收养孤儿人数激增,其经费总是不敷用度,资金问题始终困扰着孤儿院负责人,因此也不断开拓新的筹款方式,如开纪念会请求京师各大善士向孤儿院特别捐助、开设工厂制作产品出售等方法,总体看来,以绅商、政要为代表组成的董事会在经费筹措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清末民国时期,北京的慈善家们广泛使用慈善娱乐演出的手法募集经费善款,诸如节庆性质的纪念会演出和筹款性质的游艺会和义务戏等,被普遍运用于慈善机构的筹款活动中,龙泉孤儿院可谓是其中之典范。与政府开办慈善组织相比,民间慈善力量毕竟薄弱,此类娱乐演出性质的筹款活动具有普遍性和必要性。通过研读龙泉孤儿院的娱乐演出活动,可以发现其娱乐节目多由北京地方庙会转化而来,同时又吸纳了西方娱乐文化元素,展示出其慈善文化的多样性和包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