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1947年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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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是中国革命法制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连接苏区、边区以及其他解放区法制建设的关键的一个链条,并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实践提供了重要的范本作用。由于哈尔滨解放区是中国共产党解放并建立稳定政权的第一个大城市,法制建设处于不断探索时期,其历史地位非常重要。而哈尔滨解放区1946-1947年的法制建设则是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其在整个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中又处于基础作用。哈尔滨解放区1946年-1947年的法制建设主要包括宪政建设、经济法规建设、刑事治安法规建设以及司法制度建设等,在正确的法制建设方向和立法原则的指引下,这些法律法规对哈尔滨解放区建立初期的社会关系的调整和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以及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46年-1947年哈尔滨解放区的法制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由农村法制建设向城市法制建设过渡的重要转折点,是中国共产党以城市为中心的法制建设的重要尝试,为哈尔滨解放区法制建设确定了正确的方向、原则和基本模式,为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从全盘苏化向中国道路转化的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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