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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于促进良好规范劳动关系构建、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该法自2008年1月1日出台以来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其对之前的法律作有很多变动,最突出的是以多项条款明晰和规范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扩大了适用范围,加强了效力的强制性,给该制度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该《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有利于促进企业合法用工,但同时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应用中所发现的疑难点的研究,有利于发现该制度的不足之处,以便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该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利益的巨大作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法上没有明确的细则,导致实践中很难操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还可以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对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具有重大意义。为了让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能够得到普遍认可并顺利施行,对司法实践中产生的难点和疑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从而使其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及价值进行了分析,又通过对国外有关立法的研究,提出了可借鉴之处,然后针对我国现行立法做了分析和比较,提出了很多不足之处,最后结合我国现状及国外优秀立法经验,对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进行了深入的阐述。理论层面上,本文对涉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基本理论问题均一一进行了分析,总结出其本质特征,继而在理论上对我国是否具备实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可行性作了深刻的分析。在实践层面上,比较分析了德、法、日国家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优秀立法经验,又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及现存实践问题所作的综合论述,详细的列举了我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目前仍需亟待改进的立法缺憾,在此基础上笔者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