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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以对声乐表演艺术的审美体现为切入点,从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特性、审美体现原则以及它在声乐演唱中的实际应用进行探讨和总结。声乐表演的审美体现是决定声乐艺术成败与品质高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声乐艺术首要的任务。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从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及其作用进行论述,认为声乐表演是声乐作品与声乐欣赏的中介环节,也是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二度创作不仅是演唱者表达一度创作的作品,通过对歌词、曲作者与歌唱家的创作年代、风格特进行分析,充分理解作品感情,对作品中的人物、意境进行再创作,用演唱把乐谱转化为实际音响的创作过程;同时,还是使作品从精神向物质转化的逻辑的积蓄,即声乐表演艺术就是演唱者的再创作实践。文章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声乐表演艺术审美的体现在实际演唱中的应用。强调演唱者自身应具备良好的基本素质、广博的学识、较高的文化修养等综合的人文因素,通过演唱者直接、间接所获得丰富生活经验,充分扩展作品艺术创作的空间,是声乐演唱中声乐表演艺术审美体现成败的重要因素;以及对声乐表演者的培养与训练。在论述中,笔者结合对声乐作品的分析、强调尊重原作、把握作品风格,运用相应的表现手法在实践应用中完成声乐表演艺术审美的体现。论文以理论归纳、总结,结合实际谱例分析、比较等方法展开。通过分析总结,力求达到明晰声乐表演艺术审美的体现在声乐演唱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其理性,在理论指导之下应用各种技能、技巧、手段完善演唱活动;使演唱者在充分表现作品的同时,也展现出自身高度的艺术修养以及个人魅力;使作品活现于舞台,并赋予作品强大、旺盛的生命力;使创作具有高度概括的艺术性和欣赏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