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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和全球化进程,海事英语作为航运交流的必要手段,逐步受到整个业界和航海院校的重视。而船员的语言交流能力和对海事英语的掌握,直接关系到海上生命、财产和环境的安全问题。因此,对船员海事英语的培养在海事教育中地位愈显重要。STCW公约,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对缔约国海员素质的提高,在全球范围内保障海上人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保护起到重要的积极作用。STCW公约中对海员培训的最低要求成为各缔约国制定相应标准和规则的重要依据。2010年3月,国际海事组织完成了STCW公约的最新修正案。本文对STCW 2010草案中对海事英语的要求以及国内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和标准中的海事英语要求进行分析。找出对海事英语的最低要求和间接对海事英语提出要求的规则,分析相应的语言类要求以及存在的问题。此外,本文对国内的标准和大连海事大学海事英语教学大纲与STCW公约中的语言类要求进行比较分析,旨在找出国际公约、国内标准和海事院校教学大纲之间的符合程度,从纲领性的角度对海事英语的要求进行全面分析。通过分析得出,由中国海事局颁布的海船船员适任能力评估规范和标准中航海英语和轮机英语的听力与会话评估内容,基本符合STCW新公约中对船员海事英语能力的要求。大连海事大学的海事英语教学大纲基本符合STCW公约和国内评估标准。需要加强的是对基础英语和专门用途海事英语教学的连贯性和衔接性。此外,对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略显欠缺。通过对比分析,本文对大连海事海事英语教学大纲的设计提出三点建议,分别为加强基础英语和海事英语教学的衔接性、突出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设置和加强跨文化意识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