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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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背景下,各项技术用数据重新雕刻着我们的一举一动,随身携带的手机、四处可见的摄像头、网页浏览的记录等无时无刻不在记录着我们的一切,让我们的行为有迹可寻。正因如此,侦查机关借助着数据的力量与犯罪进行博弈,还原案件历史,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行踪数据是具有时空特性且与数据主体关联性极强的一种大数据,无论是现实物理空间的移动轨迹,还是网络虚拟空间的浏览记录,都能被以行踪数据的形式所记录。通过行踪数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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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时代背景下,各项技术用数据重新雕刻着我们的一举一动,随身携带的手机、四处可见的摄像头、网页浏览的记录等无时无刻不在记录着我们的一切,让我们的行为有迹可寻。正因如此,侦查机关借助着数据的力量与犯罪进行博弈,还原案件历史,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行踪数据是具有时空特性且与数据主体关联性极强的一种大数据,无论是现实物理空间的移动轨迹,还是网络虚拟空间的浏览记录,都能被以行踪数据的形式所记录。通过行踪数据分析,不仅可以发现数据主体行踪轨迹,还能挖掘出数据背后所暗含的大量个人信息。案件发展始末具有时空序列性,行踪数据也具有时空序列性,侦查人员划定时空范围,在范围内搜集案件相关的行踪数据,透过数据还原出作案人犯罪行为。第一章主要介绍了行踪数据应用的理论与技术基础,辨析行踪数据的概念、类型与特点。首先,从学理角度对行踪数据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将行踪与轨迹、位置等其他术语进行辨析;其次,阐述行踪数据所具有的特点与类型的界定。第二部分从数据收集到数据分析两个层次,论述侦查机关在侦查工作中应用行踪数据的技术问题。第一层次,在数据收集方面,侦查机关通过内部、外部的数据平台获取案件所需的大量行踪数据;第二个层次,侦查机关如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大数据工作,如清洗、储存、分析、碰撞等,从技术层面论述数据时代的侦查工作内容。第二章论述了行踪数据在侦查中的实践应用。在分析案情时,通过对行踪数据的分析可以了解案件的基本内容,包括整个案件的时间过程、作案人员的信息、涉案物品的信息。接下来详细叙述获取上述信息的分析流程,从查找轨迹点到对轨迹点进行分析,再到对轨迹点附着信息的分析。其次,论述了几个具体的应用场景,通过行踪数据的数据画像确定犯罪嫌疑人,行踪数据的定位信息锁定犯罪嫌疑人,数据分析定位系列案件的作案地点,结合其他侦查措施全息刻画侦查目标,以及借助行踪数据的在线追逃。第三章分析行踪数据在侦查中应用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数据来源、数据分析方法、应用合法性角度分析。数据应用的基础是收集与分析,收集过程中会因数据本身特点和数据壁垒问题,导致收集到的数据存在一定的偏差。分析过程可能会存在信息泄露,分析结果出先偏差等数据应用方面的问题。另外,从法理的角度分析侦查中应用行踪数据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当下的法律规定存在需要填补的地方。第四章是针对第三章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和提出适当的改进建议。收集方面提出对收集到的异构数据加强管理,构建引导数据联系与共享的统一标准,和为方便数据收集完善警务情报协作机制。数据分析方面提出强化数据的关联分析和预警功能,发挥出数据分析的最大潜能与作用,借助新兴科技,使数据分析工作与侦查工作完美融合,实现行业的跨越发展。根据行踪数据获取与使用的程序性规范不足提出的完善措施包括完善事前审批制度,规范向第三方获取数据的制度,建立内外双层的混合型监督机制,严格把控制数据应用的“大门”。对于数据应用分析过程中涉及到的数据主体权利问题,构建一套保护数据主体权利机制,从限权(权力)到维权(权利)两个维度来保护数据主体的个人权利。构建隐私权保护的证据审查规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厘清个人信息使用中的隐私保护范围,完善信息主体数据权利,在个人数据被应用时,赋予其同意权、知情权、删除权,对数据的应用掌握一定的话语权。细化数据主体的救济权,权利在受到侵害之后通过国家赔偿和惩治违法人员进行双重救济。最后,控制数据权限,从数据源头保障数据主体的权利,即实现提高侦查效能,又防止了大数据侦查手段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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