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包含有两层含义,一是国家所制定的法律应当是良法,即合乎正义的法律制度体系;二是要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法律应该获得民众的普遍遵从,全社会都要树立对法律的忠诚与信仰。前一层是实现法治的基础,后一层是实施法律的关键性要素。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胡锦涛同志指出,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扬,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培养公民现代法律意识,推动公民法律意识的现代化就成为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新时期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就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整个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既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安全的大学校园,这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指大学生这一社会特殊群体对法、法律以及法现象的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从纵向结构可划分为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法律观点。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应该具备法律至上意识、平等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本文以太原理工大学在校大学生为调查对象,共发放600份调查问卷。收回问卷590份,回收率为98.3%,其中有效问卷为582份,有效率为97%。这份问卷共设置36道问题,分别从法律知识、法律观点、法律观念这三个方面对访问对象进行了调查访问。从调查的结果来看,大学生群体已经逐渐认知到法律的重要性,学法的热情也较高,而且他们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也有较大幅度提高,但是他们对自己所学法律知识在内化程度上并不高,并且缺乏宪政的意识,同时也存在着厌诉情绪,在法治观念上存在着认知偏差,对法律认识较感性,缺乏理性的思维。笔者在了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的基础上,从高校教育、大学生自身、家庭、社会环境等方面分析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形成的原因,并提出要加强高校法治教育,丰富大学生法律知识;大学生个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家长的社会觉悟与法律素质,促进法律教育的实施;优化社会环境,为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创造良好环境作为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路径。本文的亮点在于笔者克服了以往仅从理论上对大学生法律意识进行研究的不足,根据大学生的自身特点精心设计了调查问卷,并认真组织调查,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获得认知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第一手的数据资料。最后根据调查结果反映出的现状,剖析其原因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以期对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