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欧洲中央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管理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与传统意义上的中央银行相比,它具备明显的超国家性。从中央银行的职能中可以看出,尽管它被称作银行,但并非通常意义上的银行,更准确的说,它实质上是一个重要的公权力机构。中央银行的运作原则不是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而是谋求本国国民经济整体实现某些公共目标。由于中央银行的重要地位与其所遵循的公共性运作原则,产生了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虽然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是以德国中央银行即德意志联邦银行为蓝本,但是其独立性与一般中央银行独立性相比又有显著特性。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是对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概述,先介绍中央银行具备的独立性的普遍性特征,然后从法律角度,对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进行法律界定。先宏观阐述欧洲中央银行产生的法律基础及法律框架,然后分析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特征。第二章介绍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保障,通过分析《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章程》,归纳出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保障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包括货币政策独立、人事制度独立、财政独立以及制定规章和实施处罚的独立性。第三章介绍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发展与完善。在欧元运行的数十年中,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也不断受到挑战和困境。笔者试图从两个角度来分析这种困境,一是欧洲法院审判的一起关于欧洲中央银行法律地位纠纷案件;二是欧债危机爆发后欧洲中央银行采取的应急措施对给独立性带来的挑战。通过这两个角度分析得出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是相对的、有限的独立。然后从历史、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四个方面宏观分析影响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不利因素。笔者也分别就这些不利因素进行分析并给出完善建议。最后总结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不断完善将会更好推进欧洲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也是欧洲经济一体化走向政治一体化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