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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首次正式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响应,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浪潮。改革至今,上海、南京、成都、广州等城市已经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做了很多的探索,形成了各自的侧重与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已经在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城市相比,由于黑龙江省地理位置偏僻,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思想意识保守,致使黑龙江省服务型政府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服务型政府建设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如何从自身角度出发,调整管理模式、转变职能以适应新的环境和挑战,如何不断增加提供生活保障、改善生态环境、建设公共设施、创造就业机会,为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如何为公民提供全面、快捷、优质、方便的公共服务,加快和谐社会的建设,已成为摆在当前黑龙江省政府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要的课题。结合黑龙江省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治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等科学理论的指导下,以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为主线,按照构建“以民为本”的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思路,运用调查分析法、定性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横向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黑龙江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现状、公共服务供给入手,分析了黑龙江省建设服务型政府取得的成效。针对黑龙江省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存在的服务理念不足、职能转变不到位、重具体操作,轻体制创新、行政行为偏差、政府回应性不足、法制建设薄弱等问题,在学习国内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先进经验及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了树立“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端正公务员行政行为、加速法治政府建设等对策建议。从理论上看,对黑龙江省政府模式进行理论创新,将有助于完善黑龙江省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指导黑龙江省建设适合其省情的服务型政府。从实践上看,通过分析黑龙江省服务型政府建设中取得的成果及存在的问题,将有助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制定改进措施,从而更快、更好地推动这项政府改革事业。突破以往学者选取经济发达地区或综合环境较完善的地区作为研究对象的窠臼,选取了欠发达地区——黑龙江地区作为研究对象。不仅为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理论和实践上的参考,亦为我国其他不发达省份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了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