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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启了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新篇章,是影响我国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和文化传承创新的战略举措,意在重新调整和配置资源与利益格局,强调“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建设理念,注重人的现代化与社会现代化的协调发展。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利益受损群体,失地农民深陷生存、生活和发展的物质困境和精神囹圄,是社会转型的“深层次被动型边际人”,成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巨大阻碍。本研究旨在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丰富失地农民的补偿方式,树立教育补偿的现代化功能,构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性循环系统,破解失地农民的“边际性困境”,使失地农民获得现代城市生存、发展和共同生活所需的资本和能力,具备现代性的人格特质,由社会发展阻力转化为社会进步的人口红利。循以上研究目的,本研究坚持描述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研究范式,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和调查研究法,辅以运用历史研究法和比较研究法,借鉴了教育学、社会学、哲学、伦理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和方法,深入分析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独特性及其过程中人的现代性的地位与表征,从历史和现实国情全面考察了失地农民的“边际性”困境,提出将职业教育补偿作为失地农民补偿的创新性和补充式方案,论证职业教育补偿之于失地农民生存、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合理性和适切性,阐明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的价值体现和表征,明确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的责任主体、实施方式,及其教育内容,并尝试构建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的思路。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第一,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性,主要表现为人的主体性、包容性、理性化和专业化等人格特质。第二,与传统农民和农民工群体不同,失地农民群体具有深层次被动型的边际性,表现出行为失范、角色认知混沌冲突、心理冲突及价值困境等“边际性”危机。第三,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具有损害矫正和资源分配正义两个维度,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和适切性,主要通过资本构建和资本转换两个方式实现其价值,是破解失地农民边际性困境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第四,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的责任主体由政府、学校和企业、及非政府组织三大体系组成,为失地农民群体提供专业知识及技术、职业伦理与道德及市民行为规范等内容。第五,提升职业教育公信力,构建完善的职业教育补偿框架,提升职业教育现代性是失地农民职业教育补偿得以实施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