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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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制度作为一种新型财富传承工具,是遗嘱与信托的结合体。遗嘱信托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信托,相比于传统的继承方式,其具有遗产增值、债务隔离等功能。在英美法系国家征收高额遗产税的背景之下,遗嘱信托更是以其避税功能备受追捧。遗嘱信托受益人是遗嘱信托制度中的必要当事人,对其保护关系着遗嘱信托目的的实现。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存在诸多不足,本文立足于对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不足问题进行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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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信托制度作为一种新型财富传承工具,是遗嘱与信托的结合体。遗嘱信托是以立遗嘱的方式设立信托,相比于传统的继承方式,其具有遗产增值、债务隔离等功能。在英美法系国家征收高额遗产税的背景之下,遗嘱信托更是以其避税功能备受追捧。遗嘱信托受益人是遗嘱信托制度中的必要当事人,对其保护关系着遗嘱信托目的的实现。但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存在诸多不足,本文立足于对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不足问题进行探究,除绪论外共分为三个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从遗嘱信托及其受益人保护的基本理论切入,具体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对遗嘱信托制度的介绍。主要包括对遗嘱信托概念的界定,将遗嘱信托制度与其它类似制度进行对比分析明确其制度优势,结合当下我国国情探究遗嘱信托发展的现实基础;其次对遗嘱信托受益人理论作出介绍。对遗嘱信托受益人进行界定,明确其范围及特点,在对遗嘱信托受益人权利性质的学理争议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主张;最后对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必要性进行分析从而为下文奠定基础。第二部分分析现阶段我国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保护现状中,主要从遗嘱信托受益人的权利内容和对受托人的义务规制入手;在保护不足的分析中,立足于全面分析,从法律规定之间的矛盾、遗嘱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受益人权利内容、受托人义务规范以及遗嘱信托制度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入手,归纳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不足。第三部分是对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的完善建议。提出针对现阶段我国遗嘱信托受益人保护不足的问题,可以从增加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健全遗嘱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完善受益人权利内容、加大对受托人的义务约束以及设立遗嘱信托监察人制度强化遗嘱信托运行过程中的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为遗嘱信托受益人的保护构筑一套完整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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