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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跨国并购已取代跨国创建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在我国,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活动正在兴起。由于外资并购在我国起步较晚,加上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时期,因此,外资并购活动中存在着大量问题,急需完备的法制予以规制。本文对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其法律对策进行比较深入和全面的探讨。 全文共分为五部分。 第一章简要剖析了全球范围内的跨国并购现象。在对跨国并购的概念、性质、种类、现状、特征和动因进行了界定、分析、探讨后,文章指出,能否构建起完备的有利于引进并购型外资的法律体系是跨国并购现象对我国现行引资政策的巨大挑战。 第二章分析了外资并购我国企业存在的若干法律问题。文章指出,我国引进并购型外资的潜力相当大,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表现为:外资自由化程度偏低,外资规避法律的现象明显;国有股、法人股不上市流通;对外资并购审批不严、监管不力;反垄断形势严峻,但反垄断法仍未出台。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并购型外资的大量进入。 第三章探讨了我国相关立法的现状及其缺陷。目前,我国在外资并购法制领域大体上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与并购实务对立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不足之处主要有:立法滞后,难以适应现实需求;法律效力层次低,权威性、适应性不强;内容不完备,法律漏洞多;立法不一,相互矛盾,缺乏协调。本文重点讨论了后两个问题。 第四章考察了西方发达国家规制跨国并购的立法模式及其特点。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是:构建起一个包括外资法、反垄断法、证券法、公司法等部门法在内的法律体系,对跨国并购进行系统的规范。 第五章探讨了我国规制外资并购的具体法律对策。为了规范外资并购我国企业的行为,我国目前应采取的对策大致为:确立积极的指导思想;制定一部关于企业并购的基本法;调整外资政策及完善外资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完善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尽快制定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