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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农村宅基地粗放低效利用这一突出的城乡用地矛盾日益凸显,宅基地退出成为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局面、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并且在各地得到广泛实践,出现了政府主导型、企业主导型、农民自发型等多种形式。然而,在宅基地退出中普遍存在补偿标准低、农民意愿得不到尊重等问题,农民权益受损严重。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以及多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强调要保障农民权益。本文从法学、管理学结合的视角对政府主导型这一最普遍的宅基地退出类型中农民权益保障情况进行研究。文章首先对宅基地退出中农民权益做出科学界定,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了解农民权益受损程度,并对农民权益受损原因进行总结归纳,在借鉴境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保障农民权益的政策建议,以此为政府科学推行宅基地退出机制改革提供参考。本文主要内容和结论分为以下四个部分:(1)在广泛阅读文献和对国内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指出目前宅基地上附着的农民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地役权以及生存权四项权利,并对权利内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指出宅基地退出中的农民权益包含经济权益、社会权益和政治权益,并对农民权益实现的法律前提进行探讨;(2)对湖北省鄂州市横山社区和东港社区、武汉市联合村以及仙桃市挖沟社区四个宅基地退出样本点进行调研,对农民的权益实现现状进行分析,发现农民各项权益难以有效实现,宅基地退出中农民获得补偿低、生活成本上涨、缺乏社会保障和就业帮扶、缺乏有效参与,其经济、社会和政治三项权益都没有得到较好实现;(3)对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进行分析,指出农民权益受损的原因包括法律法规缺失和产权界定不明等内部原因,以及政府行为扭曲和农民维权不足等外部原因;(4)在对台湾、日本、德国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保障农民权益的政策建议,包括加强法律保障、清晰界定产权、规范政府行为、强化农民主体地位以及构建科学合理的宅基地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