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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向全民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国家。政府主导型的“英国模式”一直被众多国家效仿学习。1948年7月5日,福利国家的象征——《国民健康服务法》正式生效。工党政府同时对全国医院进行了国有化改革。这场改革是工党政府在探索最优医疗服务模式上的一次激进尝试,体现出了这一时期英国医院“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改革思路。20世纪初,英国医院发展由市场调配,国家不参与管理和经营。医院在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也不占主导地位。20世纪30年代,英国医院主要包括三种类型:一、慈善机构创办的志愿医院;二、地方政府运营和管理的市政医院;三、医生个人或集体经营的私人医疗机构。由于继承了慈善救济的互助传统,志愿医院主要帮助国家分担救治贫穷患者的义务;市政医院执行地方的公共卫生政策,仅为本地的慢性病、精神病及传染病患者提供低水平的医疗服务;有能力支付者倾向于求诊私人医生或其经营的私人诊所。各类医院独立分散经营,几乎不存在合作关系。改革前,这种混乱的医院管理模式已频现危机:传统融资模式使部分医院陷入财政困境;就诊的经济障碍和资格限制阻碍了医院功能的正常发挥;松散的雇佣关系加剧了医疗服务的地方差异;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也存在着严重局限性。这些问题给医院发展和民众健康带来了不利影响,为战后医疗改革埋下了伏笔。二战爆发使英国医院问题暴露得更加明显,也为医院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凯恩斯主义、《贝弗里奇报告》与工党的公有制条款为医院国有化改革奠定了理论基础,从思想层面孕育了医院国有化改革的温床。战时紧急医院服务的成功经验则从实践层面验证了国家干预医疗服务的可行性。1939年,卫生部主持实施了紧急医院服务,暂时接管部分医院并在医院购买“预留床位”,以保证军队伤员和空袭伤者的及时救治。统一有序的战时医疗服务赢得了人们的好感,也加剧了民众对于公平和健康的渴求。他们急需一场改革来实现有关战后美好社会的设想,为他们在战争中的牺牲和贡献作出补偿。伴随着1948年《国民健康服务法》的正式生效,英格兰及威尔士共1143家志愿医院和1545家市政医院被收归国有。医院改革方案作为NHS中“最引人注目且最具争议性”的内容,历经了布朗计划、1944年白皮书与威林克计划,后由工党卫生大臣安奈林·比万主持进行了医院国有化改革。英国医院走的是一条“渐进与激进”交织的改革道路。英国的守旧传统、文官制度与工党的执政理想维护了改革思路的渐进延续;战争的催化作用、领导者的改革毅力与两党的福利共识则让改革迈出了“激进”的步伐。这场改革既反映出工党政府对公共舆论的迎合,包含着其对利益集团的让步,同时也体现了工党遵行党章宗旨的意志。医院国有化改革后,公立医院开始为英国居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全国医院被分为14个区域,由卫生部任命的区域医院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医院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医院医生被改制为国家公职人员。由政府机构负责医生的聘用和分配,国家财政按全国统一规定向医生发放薪酬。同时,实行医药分离制度。药品买卖独立于医院和医生,患者持处方可以在任何一家药店领取免费药品。通过医院国有化、分级医疗、国家支付、薪酬标准化和医药分离等内容,工党政府兑现了大选承诺,即每个人,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妇女、老人、儿童,都可以享受到免费、公平的医疗服务。医院国有化改革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社会现实需要与工党执政理想结合的产物。它经历了漫长的改革铺垫,是工党政府遵行党章宗旨,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以国家干预促进医院发展,实现健康公平的一次激进探索。改革从医院的筹资模式、接诊制度、医生制度、医院建设等方面迅速修复了战前的医院问题,提升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然而,改革的成功有赖于具体的社会背景、思想环境、政治条件和时机选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立医院高开支和低效率的问题逐渐凸显,国家应在医疗服务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再度成为争论的焦点。20世纪70年代后,英国医院又重新引入市场机制,走上了私有化的改革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