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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性的层面,反思当代中医医德现状,追问中医道德的伦理思想根源,从道德产生的源头“道”,到内心行道之所得的“德”,再到社会外化出来的行为规范“礼”,最后到国家强制力执行的制度“法”,从内而外,由深到浅,挖掘和梳理出中医医德的伦理思想根源。并在浩瀚的中医医德文献中提炼出医德宗旨、医德修养、医德规范和医德约束等伦理学层面的内涵,希望为今后的中医医德教育、医德规范体系建立和制定医德评价机制寻找理论基础,并探讨了当前为中医医德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全文共分六个部分对中医医德的伦理学根源及其内涵进行论述。前言部分主要交待了选题背景,一个是当前中医医德医风问题突出,在各种价值观冲击下中医生存与发展面临危机。同时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中医医德体系建设,先后多次立项研究中医医德。第三,作者幸运地从第一个中医医德课题开始,一直参与各个课题的研究,为本文写作打下前期研究基础。并提出了将要解决的几个主要问题。第一部分,是中医医德现代研究的背景。这一部分主要是文献研究。首先理清伦理与道德的概念,明确人类伦理关系的类型及其约束机制,医学伦理学的现代研究概况,并从医德思想产生的源头开始梳理中医医德的历史沿革,呈现出中医医德思想历经几千年来的发展脉络。中医医德发展历史的九个时期各有特点:上古时期神圣人物发明医药构筑医德理想;夏商西周的医事制度体现中医医德规范的萌芽;春秋战国的《黄帝内经》已经初步形成医德规范;秦汉三国的战乱与瘟疫促使医学人道开始觉醒;魏晋隋唐医学人文精神发展,“大医精诚”堪称典范;宋金元时期,由国家规定的医事管理和医药教育规范逐步完备起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医生的职业道德以及医疗事故的责任制,使医德由医者自律向行业规范及国家法律方向发展;明清时期有关医德的专门论述丰富,其表述形式多种多样,有箴言、有要戒、有诗歌、有法律……标志着医德规范的形式成熟;近代中国西医专科学校、西医诊所和医院的建立使西医学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宋国宾在1932年出版了我国第一部系统的医学伦理学专著《医业伦理学》,标志着中医医德进入近代医学伦理学阶段;建国以来现代医学迅速发展壮大,成为主流医学,加上中国社会经济的崛起,全球一体化、信息网络化、观念现代化,中医渐渐失去生存的文化土壤,现代医学伦理学一直主导着中医医德。第二部分,阐述“道”论思想与中医医德宗旨。道德的立足点是站在“道”上。中医的世界观来源于气本论基础上的“天人合一”的天道观,天道“生生”的属性又赋予中医贵生思想,而天道运行的中和思想自然成为中医所认可的价值观。由此可以分析中西方医德在价值观上的区别:中医“天人合一”思想带来的是医学的科学价值与道德价值相统一而不可分割,西医主客体二元对立思想使医学成为纯科学探索的领域,医术与道德是分离的,科学评价与道德评价也是两回事。人道观的主要问题是,道德的形成是先天还是后天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从何入手,这些都源于对人性善恶的讨论。中医的人道观是源于天道“生生”的“仁”的精神,人的责任就是传承阴阳之道,完善天地本性,所以人的最高道德理想是能够参赞化育,中医作为“生生之具”正是为了实现“仁”。这与产生在14-16世纪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西方人道精神有所不同,西方的人道观念倾向于个人本位,多主张个性的解放和个人的价值,而中国的人道观念倾向于群体本位,主张的是集体、社会乃至国家、天下的共同利益。所以中医的医德宗旨是医乃仁术,以济世为良,以愈疾为善,以活人为心。“仁”是中医的总原则,以大慈恻隐、舍己为人、推己及人、一视同仁、救人水火、不私其有的医心之仁,辅通天地人、关乎性命、爱人爱己、济世救人的医道之仁。“和”是中医追求的最高境界,表现在天人合一的整体观、阴阳平和的健康观、调和致中的治疗观、医患信和、同道谦和的道德观,体现了医疗中各种关系的中和、和谐之美,是中医药观念和方法、手段和目标的统一。正是由于中国伦理思想的根源,使中医的价值观和人道精神与西医存在差别,所以用西医的行为规则约束中医,是在医学理论体系的核心层面上促使中医走向灭亡。第三部分,挖掘“德”论思想与中医品德修养的内涵。“德”是行道之所得,道是行为的原则,德是行为的具体体现。德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是外得于人,惠泽使人有所得;一个是内得于己,使身心所自得。所以医生应该修炼两方面的品德。一是对外的人伦关系修养,比如仁与爱、诚与信、义与利、精与博、慎与勇、宽与严等品德;二是对内的身心性命修养,比如静与淡、恒与专、耻与廉、敬与谦等品德。在道德上我们不能只强调医生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还要把医生自己的健康与幸福纳入道德修养当中,因为医生自身就是患者乃至于社会的道德榜样,这两者不可偏废才是完全的道德人格。同时提出道德的修养方法有为仁由己、推己及人、见贤思齐、忠恕、中庸、内省、慎独等。在医德与医术的关系上,中医一直是首重立德,无德不足以言医,所以基本上是道德自律,主张先知儒理,然后知医理,主张忠恕之道,重义轻利。西医则是医术在先,以医学知识的掌握为第一要务,到盖伦时代则公开主张用医术要名要利。这种轻视道德的倾向受到社会的干预,西方国家和国际组织便以“法典”、“公约”和“宣言”等法律的方式对医学活动作出规定,因而医生的道德多来自于他律。第四部分,阐述“礼”论思想与中医医德规范。“礼”来自于对人性欲望的节制,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人人都要遵守的社会规范,德是礼之本,首先要以德加以示范、引导和教化,然后以中庸的标准制定“礼”来统一规范人们的行为,这样,百姓有了羞耻之心和敬畏之心,“克己复礼”,社会秩序就会井井有条了。“德”是道德自律的途径,“礼”是道德他律的形式。含有“仁德”思想内涵的“礼”是自律与他律的高度统一,也是我们今天制定医德规范的主要方向。礼是树立道德信仰的规范,是社会资源分配的规范,是建立社会道德原则和秩序的规范,是职业分工管理的规范,是自身修养的规范。本文总结历代中医医德文献,提炼出学医习业规范、行医施治规范、医患关系规范、医际关系规范、著述道德规范等条文,这里也仅是范例,还有待医德管理者日后完善。第五部分,探讨“法”论思想和医德约束机制。“法”是基于人性本恶、人性利己的人性根源,由国家颁布的比“礼”更具强制力的行为规范,“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从而达到赏善罚恶,修正道德的作用。法是在礼的基础上制定的,礼是靠自我约束和舆论或制度约束,法则是国家强制力约束,用礼来约束力度不够的规范,就要上升为法,所以说礼为纲、法为目,礼柔法刚,礼是法的前提,法是礼的保障,礼法都要因时而异,变法是时代进步的标志。法在道德形成及道德传播中具有导向作用,在德与法的关系中,德是第一位的,法是第二位的,德治是根本,法治是补充和保障;德彰而法省,法明而德进;德勉于前法禁于后德法并举宽猛相济。道德的形成有自我约束,社会约束、制度约束和法律约束四种机制。法律约束对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尤其是在社会价值观、道德观方向迷失的社会转型时期,法律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导向作用。第六部分,结论与展望。理论的研究是为了更好地实践。所以本文所建立的从内在对道的信仰,到身心对德的修养,进而外化的行为规范和强制力执行的法律制度,这样一个中医医德体系,可以指导中医医德建设实践,从内容到形式,从无形到有形,从内心感受到量化指标等多方面,建立中医医德的指标体系和中医医德的评价体系,本文在最后给出两大体系的范例,供医德管理者参考,并可循此思路继续完善和指导实践。本文最大的创新点,就在于实现了道德理论向可操作性实践的转变。本文开创的从道德礼法的次第建立的中医医德理论体系,也将填补医德伦理体系中没有中医特点的空白。同时本文在中医医德的领域内,用中西方横向比较的方法,全方位多视角阐述中医医德的特点,实现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与现代医学伦理思想的有机统一。中医医德理论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保持和弘扬中医药特色与优势,为完善中医医德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完善中医医德管理、尝试建立中医医德规范的指标体系与评价体系,探讨立法保障中医医德规范的推广实施等方面,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意见和理论指导,有广泛的现实意义及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