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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告作为企业向社会传递信息的载体,是利益相关者获得企业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近二十年来,国际上财务重述的现象日益严重。当上市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性信息、信息遗漏或者误导性信息等问题时,上市公司会重新表述其报告。监管部门及学术界也越来越关注这一重新披露行为。我国的财务重述现状也并不乐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告披露后,频频发布临时性补充更正公告,其涉及范围较广、较严重地损害公司价值,甚至涉及财务报告的核心指标。财务重述不仅破坏了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而且严重威胁了广大公众的信心,造成了投资者对经营者能力及其可信度的信任危机。本文通过组织合法性理论分析,研究财务重述带来的经济后果中财务重述与高管变更的关系。本文首先对组织合法性理论进行概述,分析了财务重述与组织合法性的关系,以及财务重述后高管变更对组织合法性起到的作用。组织合法性要求企业的行为要符合内外部各方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当企业出现一些不符合共同的社会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行为时,它的组织合法性就受到了威胁。而财务重述不符合公众对财务信启、真实性公允性的期望,打击了利益相关者对公司的信任,损害了企业的组织合法性,并且引发了严重的经济后果,加大了企业获得外部资源的成本。如果财务重述公司采取了被广泛公认为“合适的”策略,就能够重新获得组织的合法性。公司的高管对财务信息披露过程中出现的会计差错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高管变更这种行为正是将有损组织合法性的事件从公司中分离出来,表示公司在处理财务重述中遗留下的问题。此时,高管变更会受到社会公众的关注,被看作是一种恢复组织合法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财务重述更容易引发高管变更的假设,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性,从股权性质、股权集中度、股权制衡度的方面出发,探讨财务重述公司中影响高管变更的因素。本文以2007-2011年发生财务重述的442家财务重述公司及442家非财务重述公司为样本,运用Logistic回归的方法对研究假设进行了检验。研究结果表明:1、财务重述后公司更容易发生高管变更。财务重述发生后,损害了公司的组织合法性,高管变更作为一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地恢复其组织合法性。2、在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中,国有控股公司中高管变更的概率低于非国有控股公司。这是由我国国有企业严重的所有者缺位现象、国有控制公司高管的多元化目标及与政府官员复杂的关系导致的。3、在发生财务重述的公司中,在股权集中度高的公司中高管变更的概率低于股权集中低的公司,即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高管变更的概率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高管变更的概率正相关。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如果监督不到位,可能导致一言堂、内部人控制、大股东侵占等现象,这都降低了公司治理效率。当公司发生财务重述时,高管变更的敏感性会降低。但大股东相互监督制衡,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由于研究财务重述与高管变更关系的文献不多,本文的研究主要在以下方面有所突破:1、在理论分析方面,本文认为公司发生财务重述损坏了公司组织合法性,其后对公司高管的变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恢复组织合法性。运用此理论也拓宽了研究财务重述问题的思路。2、在实证方面,本文在研究财务重述引起的高管变更后,又进一步研究了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高管变更的影响,结合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特殊性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3、本文在数据选取方面更为严格,考虑到窗口期过长,会存在其他因素对高管变更的干扰,污染数据,所以本文的高管变更情况数据是自财务重述公告日起一年内选取的。本文的所有财务重述及高管变更样本都是逐一通过手工考察的,这样保证了样本的相对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