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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社会发生了剧烈变革,城乡人口流动和农村土地流转的广度和深度都进一步得到了深化。农村承包地退出的问题是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临的现实问题,其实质是我国农村人地关系的矛盾。随着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不同类型的兼业农户的数量越来越多,城镇化进程中农户的分化导致了新的人地关系的出现,部分农户对农地的依赖降低。同时,由于土地要素的不可移动性以及土地制度改革的滞后,“人动地不动”情况导致人地矛盾越来越严重。201 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维护进程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民土地承包权。”这为解决当前的人地矛盾提供了思路和方向。在此背景下,建立农村承包地退出机制便具有了客观必要性,这就需要我们对当前的兼业农户的承包地退出行为进行具体的研究。本文在土地产权理论、土地依存理论、经济行为理论等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兼业农户承包地退出的倾向及退出前提条件和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同时对现存部分农村承包地退出试点进行汇总,对其宏观机制构建进行研究,并且从微观角度对具体试点案例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兼业农户承包地退出机制建立的基本框架以及政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通过对兼业农户承包地退出倾向进行研究得出结论:我国在当前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兼业农户与其持有的承包地之间存在着承包地利用效率低下、承包地配置供需错位的矛盾。且当前现存的承包地经营权的流转机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无法很好地解决当前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同时兼业农户承包地退出存在一定的需求,而我国的农地市场发展缓慢,承包地退出机制缺失。这使得兼业农户与承包地的存在矛盾更为突出,加快推进兼业农户的承包地退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通过对兼业农户承包地退出前提条件和影响因素进行研究得出结论:在当前人地关系分化的背景下,兼业农户对农地的依存关系改变,Ⅱ兼农户与非农户的土地依存已由生计依存转换为财产、保障依存。在人地生计依赖关系改变的基础上,农户退出农村承包地的风险更小,非农兼业化程度更高的Ⅱ兼农户与非农户更有条件退出农村承包地。而对于有条件退出承包地的兼业农户来说,承包地退出可以实现一定的补偿,是否退出土地的行为决策选择时受到农户持有承包地的预期收益和农户退出承包地的预期收益的影响,其退出农村承包地的前提条件是农户退出承包地的预期收益大于农户持有承包地的预期收益。这一条件受到农户非农收入、预期增值性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其中,当非农收入越高,其土地的退出能力会更强,会更愿意退出土地。当农户对承包地的预期增值性收益期望越高的时候,其会希望更高的补偿。第三,通过对现存部分农村承包地退出试点进行汇总研究,我们发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机制的设立和运行具有可行性,从顶层设计看,现在农村承包地退出存在多种形式、多层次的退出,不同模式的农村承包地退出机制逐渐成型。从农户角度看,对一部分有条件的农户来说,机制的建立是有需求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退出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当前的人地矛盾,可以解决经营权流转出现的契约不稳定的问题,有利于现代农业的发展,也能够推进有条件的农户进城,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同时,现存农村承包地退出机制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设计普适的承包地退出机制。最后,论文基于前文的研究成果,坚持农户自愿、有偿退出的原则,对未来农村承包地退出工作的开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扩宽思路。本文认为政府应该致力于探索更为普适可行的农村承包地退出机制,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在顶层机制的构建上可以拥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开展承包地退出试点,探索更多的承包地退出方式,建立和健全农村承包地退出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遵循渐进改革方式探索更多的退出路径,引导有条件的兼业农户自愿有偿的退出农村承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