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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讨论了宋代宣徽使的品位职位双重性质及其品位化过程、宋代宣徽使的废罢原因及其废罢后的品位调整、宋代“执政恩例”与宣徽使之间的承继关系及“执政恩例”的演变、“执政恩例”待遇的具体内容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宋代宣徽使的品位职位双重性质及其品位化过程。宋代宣徽使以仁宗康定元年(1040)为分野,此前其性质主要表现为职位(差遣),此后主要表现为品位。太祖朝宣徽使具有明显的职位特性;太宗朝由于采用以藩邸出身的知枢密院事或枢密院副贰兼任宣徽使的方式,来提升藩邸出身的枢密院长贰在枢密院的地位,宣徽使的品位功能因之增强,并形成了宣徽使由枢密院长贰兼任的惯例,这一惯例一直延续至仁宗初年;仁宗朝,由于武臣出身者已难入枢密院,以及宋夏战起等内外两方面的因素,宣徽使的主要授予对象由枢密院长贰转变为西北统兵臣僚,宣徽使的主要任职地点也由中央转向西北军镇,宣徽使的品位化程度由此极大加深。仁宗朝宣徽使已高度的品位化,主要表现在以宣徽使为枢纽的两条新品位序列的形成,其一为“资政殿学士——资政殿大学士或观文殿学士——宣徽使”,该序列仅面向文臣;其二为“宣徽使或节度使——宣徽使、节度使——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此序列则同时面向文武臣僚。另外,文臣与宣徽使之间的隔阂也在仁宗中期打破,此前,宣徽使均自武阶而授,仁宗中期,由于宣徽使任职者变为以地方最高统兵官为主,而地方最高统兵官在此期亦逐渐转变为以文臣为主流,因而自文阶径除宣徽使的现象亦开始出现,并愈益普遍。仁宗以后高度品位化的宣徽使其品位性质也很复杂,对部分文臣而言,宣徽使有寄寓禄秩的作用,但若考虑整个宣徽使群体,则其最主要的品位作用可以归纳为两点:提升班位、标识内臣身份。其品位作用更类似于殿阁职名。仁宗以后的宣徽使仍具有差遣性质,仁宗中后期及神宗时期均有宣徽使归院供职的情况,通常对于一位具体的宣徽使而言,若其任职地点在地方则宣徽使表现为品位,若其回归中央任职,宣徽使可直接转化为职位,二者之间不存在隔阂。二、宋代宣徽使的废罢原因及其废罢后的品位调整。宣徽使自入宋后逐渐与宣徽院分途发展,宣徽使始终保持高的品位等级,但宣徽院职事却愈发轻简,形成了“使重院轻”的局面。不过二者之间的联系并未被斩断,宣徽使的设置实有赖于宣徽院的存在。元丰改制时,宣徽院作为中央国家机关,处于改制调整的范围内,但宣徽院非原唐代三省六部系统内的机构,也并未如枢密院一般有极为重要的职掌,因此被废罢,宣徽使也因之不再除授。宣徽使的废罢使仁宗以来形成的品位序列出现空缺,除了尝试复置宣徽使外,自哲宗初年至高宗初年,宋廷还进行了一系列品位调整,包括提升资政殿学士以上殿学士的班位、提升殿阁学士经济待遇、设置武阶太尉、授予臣僚“执政恩例”待遇、以内祠差遣的形式保障前宰执群体之待遇等。三、宋代“执政恩例”与宣徽使之间的承继关系及“执政恩例”的演变。政和以来的“执政恩例”有文臣与武臣两种不同形式。文臣“执政恩例”直接承自宣徽使,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二者地位相当,均基本与现任执政平齐;其二,文臣“执政恩例”均依附于殿学士职名授予;其三,“执政恩例”与殿阁职名结合后,其品位作用与宣徽使基本相同,殿阁职名用以标识侍从身份,“执政恩例”则用以提升经济待遇及班位。南宋文臣“执政恩例”的演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初授该待遇的职名逐渐下滑,高宗中期以后以端明殿学士初授者居多;二是南宋末期授予人数趋于泛滥;三是因军事原因授予者逐渐增加,且在南宋后期的文臣统兵官群体内,逐渐显现出“执政恩例”与执政官之间的分级(即部分统兵官由“执政恩例”迁为现任执政官,但仍在地方统兵);四是权相当政时期,执政恩例的授予往往有特殊表现。武臣承继宣徽使的品位实为“太尉”,且武臣的“执政恩例”并非一种完整的品位形式,而是北宋末年以来产生的一种用以确定太尉、使相、三少等高级武臣部分待遇的方式。这主要是因为元丰、政和官制调整以后,太尉以上高级武臣的部分待遇并未以法律的形式及时确定,因而往往需要援引执政待遇以确定之。四、执政恩例待遇的具体内容。宋代执政官并非平级,根据其待遇、班位等可以大致分为三个等级,最高级为枢密使,最低级为签书、同签书枢密院事,其他执政官位于中间层级。“执政恩例”的具体类比对象需要具体分析,既有类比某一具体执政官的情况,也有以“执政”泛指的情况,以“执政”泛指的情况之所以存在,是由于法令中对执政官之待遇亦往往以“执政”泛称,而在官品令中又单独规定了“执政官”的含义。“执政恩例”所称之执政主要指现任执政官,但其待遇与现任执政并不完全相同,其原因是部分待遇现任执政官并不具备。“执政恩例”待遇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请给、人从、给赐等经济待遇,以及班位、减年、服带、仪卫、恩荫等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