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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公司是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是国家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随着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逐渐加深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公司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面临的经营问题也更加突出。由于金融公司中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较为规范,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行业代表性,因此本研究选择金融类上市公司作为评价对象。对金融类上市公司进行经营绩效评价,不仅有利于金融类上市公司及时发现自身问题,改善经营状况,也有利于了解中国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对促进中国金融类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有对金融类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的研究中,评价指标的选择多以会计利润为核心,且经营绩效评价方法比较单一。灰色聚类评价法可以对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但目前该方法在金融类公司经营绩效评价中的应用较少,且一般灰色定权聚类评价法存在指标权重确定比较主观的问题。因此本研究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类别的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特点,综合考虑了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发展能力,分别构建了具有银行类上市公司业务特点和证券类上市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方法方面,本研究借鉴信息熵的思想,将主观赋权和客观权重相结合,共同确定评价指标的综合权重,然后将改进的熵权法引入灰色综合聚类中,克服了灰色综合聚类法中聚类指标权重过于主观的问题。 本研究将改进后的灰色综合聚类法引入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评价中,构建了金融类上市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的灰色聚类模型,运用控制变量法和比较静态分析法对中国金融类上市公司中的银行类上市公司和证券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价分析。结果显示,近年来中国银行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较为稳定,整体波动较小,但整体经营绩效呈下降的趋势,银行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存在市场定位不明确,业务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证券类上市公司整体的经营绩效变化波动较大,经营绩效受外界环境影响较为明显,公司管理中存在业务创新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本研究最后针对目前中国金融类上市公司的经营绩效情况,结合具体的原因分析,分别对银行类上市公司和证券类上市公司提出了明确市场定位,调整业务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产品服务的创新能力和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