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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的兜底内容板块,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其主要目标是使被救助者维持最低生活需要、满足最低生活需求,充分阐扬扶贫理念、发挥济困功能。甘肃作为返贫率最高、贫困程度最重的省份之一,近65%为农村人口,且甘肃农村多处于偏远山区,村务经济相对落后、村民综合素质较低,为了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水平、维护乡(镇)社会稳定、发挥社会救助的基础作用,乡政府作为乡村建设的领导者,其社会救助能力的高低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的研究区为甘肃省平凉市,在农村现有社会救助政策内容实施的基础上,围绕乡级政府社会救助能力这一主题展开调研。对于被救助人员,采用直接发放问卷的方法获取相关数据,并辅以面对面访谈;对于从事救助的工作人员,除发放调查问卷、填写评价量表外,还采取协助工作的方式,参考其工作笔记,深入了解工作内容,拓宽研究思路。针对两类问卷,本文分别在第3章与第4章展开数据分析。第3章将“被救助对象卷”中的内容进行归纳,得出其对社会救助的了解程度及途径、实施效果、救助形式、监督管理、需加强方面的内容,初步了解甘肃省平凉市七个样本乡在社会救助方面存在的问题;第4章第一部分根据“工作人员卷”,运用因子分析法得出影响乡政府社会救助能力的公共因子,将所属因子归类并分析命名;第二部分借助李克特量表,得出对乡级政府社会救助能力的评价。数据显示,评价得分最高的项是“乡政府有关法律体系较为完善,能促进权益的科学配置”,说明乡政府在政策制定方面能够兼顾法律法规、城乡衔接、与NGO通力合作;评价最低的项是“乡政府能实时调整受助名单,做到动态管理”和“乡政府能提前制定预警机制,减少贫困风险”,说明乡政府暂时无法做到“实时监管”;除此外,平凉市辖区内的乡(镇)人口居住地较为分散,预警难度较大,且村民的文化水平较低,没有遇事后主动依靠组织帮扶处理重大突发性事故、灾害的意识,所以乡政府制定“预警机制”能力较弱。总体来看,从事救助工作人员对平凉市乡政府社会救助能力的评价为3.001,位于“一般”等级。最后,结合国外典型国家(法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的经验和国内社会救助发展的历史进程及特点,分别从救助理念、政策宣传、审核监督、帮助脱贫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