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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令制度从2001年在我国首次开始相关司法实践之后,各地方法院纷纷进行了相关试点工作,但由于许多原因在2005年该制度被最高院下文暂停。尽管如此,在我国的不少地方检察院和法院,关于社会服务令制度的探索和试验依然没有停止。那么社会服务令该何去何从?被最高院暂停之后,是放弃原有的探索还是重整旗鼓从头再来?未来我国刑罚究竟应该构建怎样的社会服务令制度?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不得不思考的问题。论文主要从社会服务令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我国刑罚制度的特殊性,采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对社会服务令在我国刑罚中的适用进行分析,作为一种对我们来说还比较陌生的社会服务令制度,来龙去脉如何以及其是否应当将之引入我国,如果应当把该制度引入我国,那么应当进行那些与此相关的制度建制?本文拟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全文共分为四部分:社会服务令的沿革与发展、社会服务令的性质与功能、引入社会服务令的必要性以及引入社会服务令的可行性。在第一部分“社会服务令的沿革与发展”中,主要对社会服务令的概念及相关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并就国外社会服务令制度的起源、发展进行介绍。第二部分“社会服务令的性质与功能”中,笔者介绍了社会服务令目前各国和地区适用的模式,重点介绍了社会服务令的具体性质、功能及效果评价,指出其具有经济补偿及协助违法者心理康复的法律价值,体现了司法的文明和进步。第三部分“引入社会服务令的必要性”,笔者认为社会服务令对轻罪之人采取非监禁的处分,反映了现代社会宽容轻微犯罪的倾向,体现了人文化的现代司法精神,具有人道、经济和易使犯罪人回归社会的制度价值,社会服务令制度的创建十分必要,而且现在已经具备了全国推广试点的条件。第四部分,通过引入社会服务令推广的可行性分析,指出我国目前的试点主要集中在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混同吸收引进了国外的两类模式,并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进行探讨,对于以前社会服务令制度的完善提出相关建议,对未来服务令制度的设想进行逐一分析评价,提出立法建议。总之,本报告主要以研究社会服务令的起源、现状、发展为切入口,分析社会服务令的适用情况,得出“社会服务令制度”的推广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的结论,最后重点总结社会服务令实施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探索在我国刑罚中设置社会服务令的前景,力图构建完善的社会服务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