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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现代西方哲学对于意识问题的研究,学界一般关注欧陆现象学,却容易忽略英美心灵哲学。同样致力于心灵本性的研究,后者其实比晦涩难懂的现象学更有优势。本文借助于心灵哲学的独特视角,基于其中的非还原主义,对自由意志进行新的阐释,试图给出道德责任的新理解。并希望通过心灵哲学前沿问题评介(着重其对意识方面的思考),促进其在国内的传播推广。大多数心灵哲学家是物理主义者,很多研究身心、意识等问题的前沿学者不仅是物理主义者,更是激进的还原论者,他们把几乎所有问题的解释都归结为神经(或者基因)。最激进的还原论者否认信仰、意图以及如此种种的存在,甚至否认意识本身。这样会引起一种恐慌,是不是科学将会颠覆人类最宝贵的自我认知,推翻一切和理性、自由意志、道德责任有关的存在?而本文坚持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观,认为即便与理智能力、责任相关的众多问题能由认知科学做出解释,它们也不能因此被还原和消解。相反,通过对大脑进行的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可以有助于认识人类是如何参与理智的、自由的、有责任的活动的。近年来也有更多的哲学家声称他们是非还原论的物理主义者。作为非还原论者,自然坚决地批判因果还原论。各种系统发生的因果作用出于它们自己特定的方式,而不是系统内部各微小层级的因果进程的机械集合体。转变因果还原论的关键,是把视角由单个的事件转向整个系统。论文还探讨了突现论、下向因果效力等,这样自上而下的因果关系,通过约束、控制、选择系统内各个部分的行为而发挥功能。试图说明复杂系统如何自成原因,并以生物系统为例阐释其超越还原论的优越性。本文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是,人的心理状况或特性是“情境相关的”,这一点会在每个章节中得到具体说明。也就是说意识、意志等心理因素,是由伴随着社会的、环境的和历史的境况以及原始的神经活动共同决定的。心理属性是相对于神经活动和结构来说的高阶属性,它们是与周围情境相结合的大脑活动,由环境中的行动--反馈--评估--行动的循环网络构成。所以笔者反对神经生物学决定论,强调系统观、突现论、下向因果效力等,并对心理属性的随附性质给出说明。论文考察分析了相关历史,通过对意识、行为等问题的多重讨论,给出自由意志多方位的综合考量,进而着重阐明道德责任与自由意志的关系,并论及身心问题、知觉问题、意向性问题、心灵因果关系与副现象主义等。本文将哲学和科学两条线索贯穿全文各章,以避免单一角度研究的局限性。科学的进步可以帮助排除哲学中各种不合情理的辩护,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比如脑功能成像研究)让很多心灵哲学家放弃了二元论的立场。反之亦然,哲学分析则可帮助解释科学发现,比如指出很多关于人类利他主义的社会生物学说明,其失败的原因是把基因作为利他行为发生的唯一依据。哲学线索与科学线索并行不悖,在每一章的问题里得到或多或少的体现。道德责任活动由理性和复杂的符号化语言激活,首次出现在其有能力将高阶过程指向人的认知和低阶过程之际。而自由意志,可理解为一个能动者的能力,是一个动态系统,经由主体的道德责任活动,以突显或重塑自己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