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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的惩罚是一个广受争议的问题。研究者从施罚者角度观察和分析惩罚的外显效果,据此赞同或反对惩罚犯有过失的学生。本文研究受罚者对惩罚的道德认知,以及惩罚对学生道德建构的作用,据此为教育领域中道德发展取向的惩罚辩护.论文首先对“惩罚”概念进行分析,结合教育实践的特殊性,揭示教育领域中惩罚的涵义;进而沿着皮亚杰开辟的道德认知发展研究的道路,利用科尔伯格在道德认知发展研究中积累的儿童对惩罚进行道德推理的大量个案和材料,考察各个发展阶段的个体对于惩罚的道德认知;接着对哲学、行为主义心理学及社会学习理论中的惩罚理论进行批判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一种以促进学生道德发展为取向的惩罚理论;最后运用教例研究的方法,阐明这种发展性惩罚理论在教育实践中的应用。研究表明:个体在不同发展阶段对惩罚的道德推理存在结构性差异.阶段1以惩罚和服从权威为定向,惩罚是权威的特权,是判定行为过错的标准;阶段2以工具性的相对主义为定向,惩罚是过错行为的必然后果或报应:阶段3以人际和谐或“好孩子”为定向,惩罚是改造过错者并使其恢复名誉的手段;阶段4以法律和秩序为定向,惩罚是维护法纪和社会秩序的必要措施;阶段5以法定的社会契约为定向,惩罚是社会契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个人良心的一种诉求。惩罚不仅具有消极的惩戒作用,既可能使受罚者中止作恶,也可能预防其他人效仿恶行;还具有积极的改造和教育作用,既可能让人获得是非、善恶标准以及与之相应的态度,又可能具有道德建构作用,促进人的道德思维或推理能力的不断发展。关于惩罚的认知发展理论,要求在对犯有过失的学生实施惩罚的同时进行适当的教育。基于学生道德认知发展水平的教育可以说服学生改过迁善,而稍高于学生道德认知发展水平的教育则可以促进学生的道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