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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在雪域高原的藏民族,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生存环境、生产生活方式、宗教信仰以及风俗习惯,使得藏族民事习惯法“独具特色”。藏族民事习惯法是藏区各村落内部成员所认可并信守的,由人们在千百年来不断生产、生活实践中逐渐积淀形成的调整该地区人身关系与财产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其作为藏区行为规范的重要依据,对维系藏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生活秩序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即使在当今,不论从藏区的文化环境、经济状况、伦理道德以及法律资源供给等方面来看,藏族民事习惯法仍有存在之依托,仍然对藏区社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不可否认的是,藏族民事习惯法中许多内容是封建农奴制社会的产物,具有浓厚的阶级性和等级特权色彩。藏族民事习惯法这种良莠并存的现状,使得其与国家法之间产生一系列相互碰撞、相互对峙的现象。由此,我国在法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如何调适藏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关系,实现各种法律渊源之间的统一性成为颇费思量的一个问题。也就是说如何既满足国家对法制统一性的要求,又保有合理的藏民族传统法律文化的独一性与继承性,或者说如何把已扎根于藏族同胞内心的藏族民事习惯法有效地为我所用,把其中的善良风俗部分与国家法在藏区的贯彻实施巧妙地结合起来,形成适合本民族以及本国国情的现代化法制体系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笔者通过搜集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并对相关材料予以整理分析,旨在通过对藏族民事习惯法的研究,分析当地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之间的冲突与兼容基础上,对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如何处理藏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关系,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从而促进藏区的法制现代化以及实现我国的法制统一提出了建议。本论文分别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从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综述方面进行了评述。第二章将藏族民事习惯法放于一个较为广阔的背景中进行论述,从最基本的理论开始,对容易混淆的习惯与习惯法二者进行辨析,进而界定藏族民事习惯法的概念,以及阐述各类因素对藏族民事习惯法形成产生的影响,然后对藏族民事习惯法的特征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第三章进一步对我国藏族民事习惯法的表现形式及其功能进行了论述。第四章重点对藏族民事习惯法的内容进行了介绍,主要从实体方面和程序方面分别进行了阐述。第五章是从国家法的角度入手,具体分析藏族民事习惯法与国家法相互冲突与融合的内容,为正确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提供理论分析依据。第六章笔者从实证的角度入手,根据藏族民事习惯法内容的不同作用以及现实影响对其进行科学处理,并对改善我国藏区法制环境提出自己的几点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