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控制权市场是重要的外部治理机制。通过控制权转移来替换不合格的管理层是解决代理冲突的重要途径,合理的控制权转移有利于推动公司治理的完善,有利于公司真实价值的体现,有利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实现,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下,市场缺乏有效的监管,公司股权过于集中,使大股东有机会利用一系列活动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攫取,进而掏空上市公司本文研究视角不仅着眼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利益攫取,还将与控制权转移相结合,研究控制权转移后的大股东利益攫取问题。控制权转移后,一些上市公司新股东通过控制权转移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利用控股地位达到牟利的目的,表面看上去是让利,实际上是为进一步掏空上市公司为目的。最终只会富了自己,穷了上市公司。研究发现很多公司在获取上市公司的控股权之前就已经设计好了之后的利益攫取路线,再加上转移之后的公司治理问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最终导致大股东的掏空行为的发生。本文以控制权转移出发,通过讨论我国资本市场制度环境下公司控制权转移的内在动因来探究大股东攫取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探究我国公司控制权转移与利益攫取行为总是相伴而生的内外部治理因素。本文以华伦集团掏空四川金顶(600678)为例进行研究。2011年证监会经过调查与审理,依法对四川金顶与华伦集团做出处罚决定。并分别就对外担保信息披露问题以及股份减持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华伦集团获得四川金顶的控制权后,其信息披露问题背后的大股东利益攫取行为公诸于众。通过调查发现,华伦集团最初实现对四川金顶的控制其目的并不是提高四川金顶的经济效益,而是为了谋取利益。再加上控制权转移后公司的内外部治理问题严重,最终导致四川金顶被掏空。案例通过介绍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股权转让,使得浙江华伦集团实现了对四川金顶(600678)的控制,之后并进行了一系列的利益攫取行为,从控制权转移出发,详细描述了华伦集团对四川金顶进行利益攫取的手段,并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分析为什么它能够轻而易举地获得利益。并希望通过对此案例的研究,能够提出的防范措施能够有效防范控制权转移后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行为,从而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从实用意义上来讲,本文也希望通过个别案例来总结出一个普适性的结论,主要就如何防范此类利益攫取行为向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