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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根据法律地位的不同,海洋可以划分为内水、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从世界范围来说,海洋渔业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百分之七十以上,中国的这一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从而说明海洋渔业在整个渔业产出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我国有丰富的渔业资源,海洋渔场有40多个,其中渤海和黄海有15个,东海有5个,南海有22个。随着人类利用海洋和开发海洋的活动日益增多,海洋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解决海洋环境污染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海洋资源法律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海洋资源保护的迫切需要,杜绝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中“无偿、无序、无度”的现象,使海洋经济能够持续健康发展。尽管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以整治,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管理体系,但与目前国际海洋环境制服的发展状况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我国海洋渔业法律体系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和空白。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简单介绍了研究海洋渔业法律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应用价值,并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第二部分从我国海洋渔业的基本概念出发,阐述了我国海洋渔业的分类,发展现状和原则。第三部分评析了我国海洋渔业发展过程中法律法规的现状和不足之处,显示出我国海洋渔业制度方面存在很多缺陷。第四部分主要通过对国外法律制度的考察,探索对我国完善海洋渔业法律制度有益的借鉴和启示。第五部分主要针对我国海洋渔业法律制度现在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和对策。渔业按作业水域可分为淡水渔业和海洋渔业。海洋渔业又分为海洋养殖业、海洋捕捞业、海产品加工业等第二产业。因此,本文主要研究在海洋渔业的范围内,通过分析我国海洋渔业环境,相对侧重于海洋捕捞业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我国海洋环境法律现状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以期对我国海洋环境法律的建立、健全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