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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对法律与历史的自然分工使法制史与对外关系的研究也成为了两个不同的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古代涉外法律的研究存在很大的缺憾。但是中国古代尤其是宋代的法律建设很发达,而且涉外问题在当时又非常重要,因此本文选择宋朝的涉外法律作为对象进行研究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在当今全球一体化的格局下,对这个问题的研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试图在学术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外国人来华和归明人、归正人为中心,对宋朝的涉外法律作一初步探讨,并尝试提出并论证以下问题:宋朝确立了怎样的对外政策?在这些政策指导下宋朝的对外关系取得了哪些进展?宋朝对来华的外国官方人士、民间普通民众和归明、归正人分别制定了怎样的涉外法律?宋朝涉外法律体系的特征、性质是什么?与唐朝相比宋朝的涉外法律有哪些变化?能否说明唐宋社会的转型问题等等。
通过以上问题的阐述,期望可以深化人们对于宋朝涉外法律的认识,把握宋朝处理涉外事务的基本规律,从而有助于大家深入了解宋朝涉外法律与社会发展、对外政策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从中探寻中华民族的民族性问题。
本文全文由五章组成。 第一章“导论”,主要阐述宋朝涉外法律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并对学术界的研究状况作一述评,指出宋朝涉外法律研究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研究的资料分布、方法与思路。
第二章是对宋朝对外政策和对外关系发展状况的考察,展示宋朝处理涉外事务的整体政治背景,从而为以下涉外法律的研究作一铺垫。第一节考察了宋朝的对外政策,宋朝因为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北方少数民族政权辽、夏、金的存在和壮大使之不能占据主导地位,因而采取了“来则不拒、去则不追”的宽容政策,并鼓励发展海外贸易,使宋朝的对外关系在官方和民间都得到了充分发展。
第三章是本文的主体,以系统考察法对宋朝的涉外法律进行了钩沉爬梳。文章将外国官方来华人士、外国普通民众和归明人、归正人作为考察对象,对他们在宋朝境内享受的待遇、宋朝对其如侨居、婚姻、经商、诉讼等各种行为制定的
法律进行分门别类的条析考述。 第四章是对宋朝涉外法律本身的研究,包括对其渊源、特征、性质及与唐朝相比发生的变化等,从而提出宋朝涉外法律以律、敕、例作为渊源,虽然民事经济类法律相对发达但仍具有公法特征,在性质上来华外国人并不享有治外法权,而通过对其与唐朝涉外法律的比较研究,不仅得出了宋朝涉外法律对唐朝的传承和差异,而且呼应了当今学者对唐宋社会转型问题的讨论。
第五章为全文的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