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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在古代不仅为文人雅玩,更为文学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意象,在抒情文学中琴意象的研究较为丰富,对于叙事文学的琴意象研究则相对薄弱。而体现在叙事文学中的琴意象同样值得重视,其往往伴随着鬼神精怪的出现,并持续见于历代叙事文学之中。现将这种具有稳定延续性的故事情节定义为“琴可通灵”故事类型。以古代小说中“琴可通灵”故事类型为研究基础,分析明清小说中该故事类型的继承与新变。探讨该故事类型所反映的古人对琴特殊的“道器”崇拜思想,及明清社会思潮与特殊的文人心态。论文主要采用主题学研究方法,对该故事类型进行溯源与母题分类研究。对“琴可通灵”故事类型进行定义并进行溯源与流变梳理,此故事类型发源于魏晋六朝志怪之中,经唐宋传奇与杂剧得到继承,并在明清小说中成为一个广泛分布的故事类型。在明清小说中“琴可通灵”故事类型的承袭,表现为对“抚琴遇鬼”与“神鬼爱琴”两个基本母题的继承,此两个基本母题决定了故事类型特点,即一、抚琴之人德操可嘉,二、所引神鬼爱琴心善,三、抚琴技艺精湛绝伦。在此基础之上,明清小说中“琴可通灵”故事类型的母题发生了新变,产生了“琴具灵性”母题与“人鬼琴挑”母题,“琴具灵性”母题表现为鬼魂、精怪寄身于琴中以及琴音的神秘与灵验。“人鬼琴挑”母题表现为琴精望寻名主和爱琴之人琴挑、人与鬼因为抚琴而产生感情的两种琴挑形式。通过对母题的研究,分析故事类型的成因与新变,其中包含诸多文化启示,第一、“琴以载道”思想至琴“道器”崇拜的历史成因,第二、心学与晚明启蒙思想的社会思潮与好鬼尚巫民俗风气的社会成因,第三、文人对知音的渴望、情欲的宣泄,遥想魏晋时人的异代相感,以琴自喻的人格肯定与价值追求之心理成因。本文通过文学与音乐的跨学科研究,琴文化与鬼文化的跨文化研究,确立了“琴可通灵”故事类型的存在及其内涵,是对明清小说研究一种新方法的探索,进一步丰富了叙事文学中琴文化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