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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以来,“雾霾”二字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这种恶劣气候现象开始在我国大面积、并持续爆发。究其根本原因,缘于我国长期追求粗放型经济增长而进行了不合理、无节制的资源开发,却严重忽略生态环境保护所产生的恶果。地方政府对国家环保政策的执行不力成为了其中一个尤为关键的原因。它不仅将制约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也让我们还未来得及享受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物质生活改善,就已经为其所累,甚至演变成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本文的研究方案是通过开展对湖南省的大气污染治理研究这一主题进行展开。通过追述政府执行力的基本理论,分析湖南省大气污染现状与成因,梳理湖南大气污染的政府治理现状,深刻剖析政府执行力的因素影响,由此基础上开展对政府执行力提升路径的深入探讨。“执行力”,这个概念本源于工商管理领域,现已在企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政府执行力贯穿于执行活动的始终,是一种融合了规划、协调、管理、应用、反馈的综合能力,并以一种动态的管理模式呈现。它在前期的规划过程中表现为正确领悟政府的工作目的,设计详细的实施方案;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会表现为把既定的方案转化为有效地执行,并完成方案的能力;在活动的后期会表现为对执行绩效的反馈、评价。在湖南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视角开展对政府执行力的研究,正是因为政府处于治理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各项治理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通过对湖南省大气污染现状、大气污染的特点及其变化,从地理位置、经济因素和人为因素三个方面对污染成因展开探讨,并结合政府治理的现状,全面梳理影响政府执行力的三大因素,即主体因素、资源因素和绩效因素,进而尝试提出政府执行力的提升路径:首先,培育生态政府理念,走生态发展之路;第二,加强执行主体素质,培养执行人员能力;第三,完善生态问责制度,加强执行监督管理;第四,拓宽大气污染治理的参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