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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思想、有意识地追求设计中的美,是所有设计师不可回避的责任。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对生活环境、学习环境、办公环境以及公共娱乐环境有着越来越高的审美追求。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一些室内设计重视了艺术效果,但功能设计不合理;有的重视功能设计而削弱了艺术的表现力;合理功用和视觉表达相分离,达不到功能与美的和谐统一,甚至产生视觉污染。那么室内环境设计的美有没有一定的规律与方法?“对比”与“调和”是互为依存的、矛盾统一的两个方面,都是获得设计美感的重要手段。它引自形式美法则之一,现本文借用这个提法,并拓展其原来在形式美法则中的内涵,使其不局限于形式美的概念,扩展到“形式美与精神美”的层面,来探讨其在室内环境设计的审美应用。在室内环境设计中,有许多理性因素摆在那里:材料、色彩、形态、空间位置……它们之间是不同的、因而是对立的,但它们可以以感性的方式结合起来:唯美、典雅、个性……它们如何才能统一于无形;怎样才能对立得有趣;如何对比统一得不生硬、不牵强,符合人们生活与审美的规律。这就要求设计师极时地适应这种不断变化的需求意识,不断地去思考,去创造,把人们活动的各种空间设计得既功能齐备,风格独特,又具有浓郁的艺术情趣。通过“设计”这个手段来调和,继而从对立走向统一。本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概述了美学的基本情况,美、生活及室内环境设计的内在联系。第二部分主要从美学与哲学角度来探讨“对比”与“调和”在室内环境设计中的内涵。第三部分分析了“对比调和”在室内客观环境设计中的应用,也就是“对比调和”在室内客观存在的形状、色彩、材质、空间位置等“看得见、摸得着的”组合元素的应用体现,结合实例分析。第四部分从精神角度,即“看不见、摸不着”的人的审美感受方面,结合实例对比分析室内环境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