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证不言情罪的流变

来源 :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henenm070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证人证言是中国古代十分重要的一种证据形式,早在西周时期就有“凡民诉以地比证之”的记载。证人证言如何关系诉讼当事人甚巨,故为证人须为真实之陈述,理之当然也。但由于证人证言存在较强的主观性,证人不言实情的行为在各代都多有出现。西周时期,司法官通过利用证人畏惧天罚的心理要求证人宣誓“盟诅”来保证其陈述的真实。封建社会时期,各朝刑律则进一步将证人不言实情的行为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加以惩处。秦末“高祖戏而伤婴”一案中夏侯婴因作证不言实情受处罚的记载表明在秦代已经存在证不言情罪的萌芽。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具律》第一次明确规定了“证不言情”这一罪名,虽规定较为简单,但居延汉简等汉代出土简牍表明证不言情罪在汉代已广泛适用。魏律十八篇是在“删约旧科,傍采汉律”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其全删者,止厩库律一篇,各条中修正之处,均一一指出,其余与汉律,实无大出入。”可以推测,魏律中当也有关于证不言情罪的规定且与汉律差别不大。唐宋时期,证不言情罪的立法进一步发展,一方面证不言情罪的适用被限于“据众证定罪”案,另一方面对容隐范围内的亲属和老幼笃疾的作证义务予以免除。明清时期健讼的司法实践以及讼师参与诉讼过程使得证人不言情的行为大量增加,证不言情罪的适用扩张至所有“鞫囚”案件,并对证人不言实情的主观心态作出了限制,要求证人的主观心态必须是出于故意,体现了明清律在证不言情罪立法上的进步。证不言情罪在中国古代的流变既一脉相承又各具特色,本文将证不言情罪在中国古代的流变分为起源、确立、发展和完善四个阶段,通过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综合考察探究证不言情罪在中国古代的发展、变化,并对各阶段之间的立法规定进行比较。通过这些比较总结出中国古代证不言情罪的立法特点:证不言情罪的认定从客观归罪到主客观相统一、证不言情罪的科罚依据出入人罪的结果、证不言情罪的适用与容隐制度相联系、证不言情罪的适用不限于刑事诉讼案件等。这些特点的出现是由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性质所决定的但归根结底是深层的文化因素包括传统社会的报应观、宗法观和情理观等所致。
其他文献
目的探讨抗核抗体(ANA)、抗可提取核抗原抗体(ENA)及抗双链DNA抗体(dsDNA)检测在系统性红斑狼疮(SLE)中的阳性率极其联检的意义。方法 ANA和dsDNA采用间接免疫荧光法(IIF法),
近几年,世界各国在电子工业、硬质合金、化工设备等领域,对钽的需求量急剧增加,但新的钽资源增加很少。这也是钽矿涨价的原因之一。这种形势促使世界各国,一 In recent yea
风电功率波动率是并网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网功率波动率过高将影响电力系统正常运行,基于传统混合储能系统,提出了一种“一组超级电容器+三组蓄电池”组成的新型混合储能系
互联网众筹由于其低门槛、开放性、风险小等特征,已成为一种新型融资模式。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背景下,为缺乏资金来源及市场支持的创业群体提供了一条新的渠道。本
<正>近日,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等机构评出"萌萌哒""时间都去哪儿了""且行且珍惜"等2014年十大网络用语。网络空间的自由表达,给大家创造了制造语言的"任性"机会,然而
<正>为什么要在教育教学中引入新技术?新技术对教与学带来的改变效果到底如何?在课堂上使用新技术,教师应该有怎样的准备?利用技术,学生和教师会有怎样的收获?怎样让技术更好
<正>地理事物在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征称之为地理现象。地球上,大多数地理现象在时空分布上有一定的规律性,但也有一些地理现象因其成因差异,表现出个性特
双关语是英语广告中一种较为常见的修辞手段。双关语的翻译本身就是一个难点,而广告中双关语的翻译则更加复杂。旨从语音双关、语义双关、语法双关以及成语、俗语双关等几方
<正>近来,部分重化工业的产能过剩现象再次成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需面对的突出问题。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传统重化工业的产能过剩,对于电力供应、资源消耗、大气质
近年来,电网企业不断利用网络技术提升企业信息管理水平,随着ERP、SG186系统、财务及基建管控系统、生产MIS、PMIS、经法系统的投运,电网企业进入信息化时代,其内部控制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