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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在政府部门实行的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的预算会计体系,该体系侧重反映政府部门的预算收支情况。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会计主体所涉及的经济业务类型在不断变化,原有的政府会计制度显示出其固有的局限性。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分别于2015年和2017年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从而搭建起兼顾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双体系政府会计核算模式。高校是政府会计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固定资产是高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保障,因此为了全面准确的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规模和损耗情况,新政府会计制度对高校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X高校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 X高校在原政府会计制度下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有固定资产折旧无法体现出损耗成本、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效率低下。其次分析了新政府会计制度给X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带来的变化,主要有固定资产定义与确认更严谨、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更明确、以及固定资产处置更规范。最后提出了五项优化X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的措施,包括加强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固定资产全程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的绩效考核制度。本文的结论是:新政府会计制度给X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带来了显著的影响,主要包括促进资产管理各部门协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配置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反映高校固定资产的真实情况。本文的研究有助于X高校在新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背景下,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时也为其他高校顺利过渡并实施新政府会计制度提供了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