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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来,国家大力推进精准扶贫战略,特别注重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的提升,强调通过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来摆脱贫困。作为国家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江西省罗霄山区,贫困人口基数大,主要分布于边远山区、库区等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地区,脱贫难度较大,而山区自然资源丰富、气候条件优越、农业资源优势明显,非常适合于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当地依托其丰富的农业资源积极培育特色农业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减贫增收。在此过程中,天然具有益贫性特征的农民合作社成为产业精准扶贫重点运用的方法。农民合作社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同时,能够通过提供生产资料、技术培训、社内务工等直接带动贫困农户,增加其经济收益。农民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为贫困户产前、产中、产后的生产销售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将贫困户与市场有效的连接起来,调动贫困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解决“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本文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合作社扶贫的相关文献和理论进行梳理,并对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参与行为等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对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和产业扶贫参与的路径、典型案例、取得的成效进行阐述,并基于江西省罗霄山区的井冈山、吉安、永新、瑞金、会昌五县市66家农民合作社和90户贫困种植户社员的实地调研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包括农民合作社、贫困户基本情况,农民合作社产业扶贫情况。再次,从定量的角度,将农民合作社视为一类独立的行为主体,运用二元Logistic模型从理事长个人特征、合作社基本特征和外部环境特征三个方面分析其产业扶贫参与行为的影响因素,并进一步采取因子分析的方法,建立合作社产业扶贫满意度指标体系,测度贫困户对合作社产业扶贫的满意度得分。研究得出:理事长文化程度越高、风险态度积极、合作社经营年限越长、参与政府扶贫开发项目、获得产业信贷能够显著提高合作社扶贫行为的可能性;贫困户产业扶贫满意度指标体系可以划分为生产扶持因子、销售扶持因子、扶贫执行力因子,贫困户对合作社产业扶贫的整体满意度较高,但仍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最后,在对上述结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一是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合作社帮扶贫困户;二是提高理事长的综合素质、带领合作社积极参与产业扶贫;三是加大对合作社产业扶贫的扶持力度、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四是强化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提升产业扶贫满意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