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资本市场的资金融通和投资理财功能进一步凸显,以保险、社保、信托、QFII和券商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表现和作用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然而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其对市场的影响因其特殊性质而各有不同。国内外研究均表明,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之间存在诸多联系。而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持股标的以及持股比例受到包括公司治理在内的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在企业自身因素中,股权集中度作为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通过大股东持股比例的集中程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基金持股比例。为了研究基金持股比例的公司股权特征,我们有必要细化公司治理维度,将股权集中度对基金持股比例的影响加以研究。 我国自1998年发展机构投资者以来,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猛。同一般的投资者,基金持股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得持有收益,而实现持有收益一般通过股利分红和资本利得两条途径。由于股利分红建立在企业业绩提升、充实企业自由现金流基础上,资本利得则是通过能够有效反映公司业绩的市场波动价差来实现。故要获得投资收益,最根本的途径就是企业价值增加。因此,基金持股比例与企业价值之间究竟有无联系,存在何种联系,以及基金持股后能否带来企业价值的显著提升,这些都是我们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企业价值除了可能会受到基金持股比例的影响外,还有可能与公司股权集中度有联系。在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的背景下,股权结构是影响企业决策和运营的最直接机制,而企业决策的好坏、运营顺畅与否又直接关系到企业价值的实现。在一股独大的企业,决策运营的情况一般取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战略的思考和发展前景的规划,如果不存在外部监督,或外部监督不完善、执行不彻底,很可能影响到决策的有效实施,进而使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同理,在多股同大或高度分散的股权结构中,高管的决策机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又有几何,这些都是本文考虑的问题。因此,我们也有必要考察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之间的联系。 本文主要分为三大部分共六章。第一部分为前三章,主要是对相关理论基础进行阐释;第二部分是第四、五章,主要是实证模型的构建和检验;第三部分是第六章,总结本文得出的结论、存在的不足和对未来的展望。 通过文献梳理,本文发现以前相关领域的研究文献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机构投资者和基金持股,这主要是围绕其与公司治理、企业价值、企业绩效、持股特征、计量方式和基金异质性等方面展开;另一方面是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这主要是研究股权结构和股权集中度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而对公司治理和机构投资者细分后研究二者之间,以及二者与企业价值之间存在的逻辑关系上的研究较为缺乏。因此,本文构建了代表公司治理维度的股权集中度、代表机构投资者的证券基金持股比例和企业价值三者的行文架构,来研究三者之间存在的联系。其中,股权集中度本文分别用一股独大、多股同大和高度分散三个哑变量来表示;基金持股比例则是用证券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数的比例来衡量;而用托宾Q系数来计量企业价值。 鉴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及其相互关系,我们主要运用到了公司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行为金融理论和企业价值理论。公司治理理论主要强调公司股东、董事会、监事会以及高管人员之间权利、责任和义务的相互制衡。股权集中度作为股权结构的类型之一,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司治理的特征,为研究公司治理提供了一个有效维度。委托代理理论提供了监督和激励机制两种基本方式来调节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利益冲突,股权激励作为所有者激励管理者的主要方式之一,体现在股权结构上就是高管持股比例的多少。另一方面,高管持股比例作为股权集中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直接影响着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价值的实现情况。基金投资者作为市场投资者之一,因为其投资的专业性和理性化,其投资标的受到其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效仿和跟踪,这是对行为金融理论中“羊群效应”在股票市场上的直接体现。企业价值理论是解释企业价值构成、确定价值衡量指标的理论,在一般的研究中,常常将托宾Q值视为衡量企业价值的有效指标。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了三个假设:一是基金持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负相关,股权集中度越高,基金持股比例越低;二是企业价值与股权集中度呈倒U型关系,一股独大或股权高度分散都不利于企业价值的提升;三是企业价值与基金持股比例正相关,基金持股比例越高,企业价值越大。并根据假设,本文构建了12个回归模型。模型(1)至(3)主要是检验基金持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之间的相互关系;模型(4)至(6)主要是检验企业价值与股权集中度之间的相互关系;模型(7)至(9)主要是检验企业价值与基金持股比例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企业价值受到基金持股比例和股权集中度的双重影响,且股权集中度有可能也会影响基金持股情况,故本文基于内生性的考虑,以基金持股比例为工具变量,建立二阶段回归模型(10)至(12)来进一步检验企业价值与基金持股比例之间的关系。 通过实证检验发现: (1)基金持股比例与股权集中度存在一定的负相关关系,即股权越集中,基金持股比例可能越小。具体地,代表一股独大的变量SINGLE与基金持股比例HOLD呈现负相关关系,说明一股独大下的公司,基金持股比例较低,但这一结论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代表股权多股同大的变量UNIO和高度分散的变量DECE均与基金持股比例呈现正相关,但仅有DECE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说明股权越分散,基金取得控制权的可能性越大,越容易吸引基金持股。假设1得到了部分支持。 (2)企业价值与高度分散的股权集中度显著负相关,表明股权越分散,企业价值越低;而与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和多股同大的股权结构有正相关关系,但仅多股同大的情况下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假设2基本上得到了验证。 (3)不同股权集中度下的企业价值与基金持股比例均呈现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假设3得到了证明。分阶段来看,第一阶段将基金持股比例纳入股权集中度对企业价值的回归模型中发现,不同股权集中度的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企业价值的解释作用都有所减弱,其中高度分散模型中DECE的显著性由显著变为了不显著,这些可能是由于加入基金持股比例后,股权集中度对企业价值的模型影响减小造成;而第二阶段的结果也显著说明基金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本文的贡献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研究变量方面。股权集中度和基金持股比例分别是公司治理和机构投资者的一个细分维度,用细化的指标来研究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具针对性。不仅如此,把股权集中度进一步分为一股独大、多股同大和高度分散三种类型,分别研究其对基金持股比例和企业价值的影响,为更加深入地挖掘和分析公司治理、机构投资者持股和企业价值三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新的逻辑。 (2)在研究思路方面。把股权集中度、基金持股比例和企业价值三者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考虑内生性问题,利用二阶段方法分析基金持股比例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三个变量之间的内在逻辑研究,使研究显得更严密。 (3)在研究结论方面。鉴于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可以提示监管部门在确保市场风险保持可控水平下,大力鼓励和发展基金产业,从而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有效运行;为投资者和企业管理者提供了基金持股下,企业价值变化的一般趋势,从而帮助其更好地做出投资决策;同时,也为企业自身在改善股权结构方面提供了参考和借鉴,为增加企业自身价值提供了新的途径。 由于知识和能力有限,本文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本文只是将股权集中度作为股权结构的衡量指标,没有考虑股权之间制衡效果对基金持股比例和企业价值的具体影响;二是本文虽然力图研究的深化,但基金投资者依然可能通过其他方式来影响企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