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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为生产、生活提供方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助推经济的发展。由于发展过程中我国采取的金融机制以及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金融领域也存在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分。非正规金融,也即民间金融,最确切的应该说是民间借贷,顺应了人们当时的需要,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但是,由于不被国家所承认,民间借贷也就隐于民间,藏于“地下”,它与公众见面的时候,一般都是它出问题的时候。江浙一带古来富庶,素有民间借贷的传统,在现阶段中小企业多但是融资难和民间资本充裕但是投资难并存的时期,民间借贷更是大行其道。由于民间借贷的非规范性和非监管性,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高利贷、非法集资犯罪等频频出现,并发了中小企业倒闭潮、企业主出逃和暴力事件的出现。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是一个制度性的救助措施,同时也是发展民间金融的契机。在改革开放以来的温州民间金融发展史上,这种契机已经出现了很多次,每一次国家都出于风险防范和主导金融资源的考虑,对民间借贷仍保持管制状态,处于白和黑之间,游离于灰色地带。在体制外野蛮生长的民间借贷,横冲直撞中往往会撞破国家所限定的法制网,走向高利贷,走向非法集资,从孙大午到吴英都说明了这一点。服务经济是金融的本原。民生为本,企业为基,中小企业是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主体力量。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范的考虑,对于中小企业支持甚微,中小企业要发展只能求助于民间借贷。供应少,而需求旺,催生了高利率,缩水了实体经济的实际利润。实业是中国的经济基础,只有实体经济才能真正增加社会财富。如何引导企业回归实业和引导民间资本有效投资应同步进行。本文从民间借贷的现状出发,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它的引导和规范,借鉴国外民间借贷立法和监管的成功经验,从典型案例中探析民间借贷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发展路径。从法律法规的完善、准入主体的放宽、共建共享征信系统的建立、可行演化制度的设计等方面完善民间借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