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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保险”)在全国层面试点推行。这是应对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农村老年人口养老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继2009年新农保试点后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战略部署之一,意味着我国“老有所养”的千年夙愿将基本得以实现,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助力和谐社会的构建。 居民保险从实施至今都是实行县级统筹,其最大的政策亮点是政府补贴到位,地方财政作为财政补贴的支出主体,其财力是居民保险制度连续性和执行力度的保障。此外,2016年5月19日央视做了一期题为《我的“农保”去哪了?》的专题报道,通过对居民保险的前身“老农保”整个发展历程的探讨剖析,指出“老农保”不可持续的根源在于政府投入少,待遇水平低。因此,本文选取鲤城区这样一个财政相对困难的老城区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的人口结构、财政收入情况以及鲤城区和福建省全省居民保险实施情况等进行横向比较分析,寻找可能影响鲤城区居民保险制度可持续性的因素,并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提出在鲤城区政府权限范围内可行的解决措施,从而降低鲤城区财政的居民保险待遇支付风险,提高鲤城区居民保险政策的可持续性。 具体来说,为了测算鲤城区居民保险的财政负担情况,本文首先对鲤城区2017-2025年的财政收入、参保缴费人数、待遇领取人数等数据进行预测,然后,根据居民保险未来10年最可能的待遇调整趋势,设计了两种待遇调整方案。通过对方案的研究测算,结果表明:当基础养老金水平以每年15元左右标准增加时,财政负担水平虽然呈增长趋势,但尚未超过 1.5%的界限;当待遇水平以替代率水平每年提高1%的标准增加时,财政负担水平超过1.5%的界限,会造成资金缺口。在此基础上,通过对财政负担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进行委托投资运营,提高个账基金储存额,提高参保人员就业率,加强基金财务安全管理等措施,以便在提高待遇水平的同时减轻鲤城区财政负担,降低支付风险,确保鲤城区居民保险制度的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