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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我国持续性、大面积的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环境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一方面,雾霾天气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当前环境监管制度有效性的激烈争论;另一方面,也让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问题再次成为了众矢之的,社会公众要求企业及时全面的披露自身环境信息、履行环保义务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如何披露自身环境信息也成为当前企业和政府不可回避的关键问题。 既有研究关注了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动机,但结合对现阶段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的分析,本研究发现驱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发生的机制还具有更深层次的因素。根据行为科学理论,主体行为的发生是由内在意识驱动的,意识是行为发生的基础。至此,本研究遵循这一思路,在整合现有关于个体层面的意识-行为关系的研究的基础上,尝试从主体行为背后的心理机制的角度,针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这一范畴,对企业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意识-披露行为关系进行了探讨,构建了企业层面的环境信息披露意识-披露行为模型,并分析了情境变量环境绩效对两者的调节作用。 本研究利用我国2012-2014年A股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相关数据,通过相关性分析和回归分析对理论研究提出的概念模型进行了检验。通过研究,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环境信息披露意识是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发生的基础,对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也会强化披露意识,两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情境变量环境绩效对环境信息披露意识-行为的关系起到了“倒 U型”的调节作用,即在环境绩效很高或者很低的情况下,环境绩效对于披露意识—行为的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在环境绩效中等的水平下,环境绩效对于披露意识—行为的关系具有正向调节作用。最后,基于研究的结论,本文也给出了帮助政府制定提升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措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