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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区域协作与协调发展问题受到各级政府、学术界、企业界及各界社会有识之士的广泛关注。众多学者从区域经济学、政区地理学、城市地理学、产业经济学等学科领域,从理论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长三角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面临的困难、内在矛盾、合作发展战略、合作机制和管理方式等诸多方面。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致力于从长三角自身性质出发,从多个角度考察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协调与协作发展难以实现的内在矛盾,并对长三角区域协作机制创新提出切实建议。 绪论部分首先阐述了本论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综合分析和总结了近年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合作研究成果和研究概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本论文的研究主题和分析框架。 第二部分首先辨析和界定了论文涉及的几个基本概念:区域和地区;行政区、经济区和自然区;区域协作与区域协调:大都市带与大都市区。紧接着介绍了与本研究论文密切相关的五个理论,包括行政区经济理论、政区竞争理论、区域微观主体的有限理性——区域囚徒困境、区际联系的相关理论、城市与区域管治的相关理论。 论文第三部分首先从自然区划、行政区划、经济区划、城市发展形态等多角度界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性质和特征。在此基础上回顾了近年来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协作的基本状况,并从观念、体制和可实现性的角度深刻剖析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协调与协作发展难以实现的内在矛盾。 第四部分介绍了国外大都市区空间协调管理的三种模式,并对国内外区域协调的四个典型案例作了分析。 论文第五部分在指出长江三角洲区域协作中政府职能的基本定位和长江三角洲区域协作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与观念的基础上,从干部考核机制、区域利益机制、区域服务平台、协作制度保障、区域竞争机制、协调方式与协调组织等方面提出作者对长三角区域协作与协调机制的切实建议。 第六部分概括了本论文的主要结论,并对长三角区域协作的未来作一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