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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的目的是以近期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指导,通过对我国中医医疗机构系统、全面的分析服务能力的发展与影响因素,评价我国发展过程和现阶段我国中医医疗机构的不足,了解我国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发展建设的差距与服务情况的差距,找出原因,并分析我国中医医院中市级中医医院与县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与服务能力之间的差距,找出我国中医药在城乡之间发展的现状并对其原因进行剖析,为我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特色和优势,满足我国人民健康的基本需求,建立健全中医药法制化体系做出参考。本文所采用文献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根据专家访谈法确定所需量化的指标,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用来确定所要研究指标进而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回归分析相结合来分析近年来我国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的发展而后进行评价,结合描述现状分析我国中医医疗机构发展困境。本文所研究的中医医疗机构的卫生服务发展虽有所提升,但进增缓慢。从服务发展规模、人力资源、医院收支状况和服务量及服务效率的整体来看,中医医院的发展水平低于我国综合医院的发展水平。国家政策扶持力度不强,历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医医院均小于综合医院,且市级中医医院的院均财政拨款收入均大于县级中医医院的财政拨款收入且两者之间差距并没有减小趋势。药品收入仍是医院的主要收入,且在中医医院中中药收入仍未占主要优势,此种情况在县级中医医院尤其明显。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在中医医院的占比不如综合医院,医院管理者从学历和职称上也低于综合医院。中医医技人员在中医医院所占比例不为绝对优势,县级中医医院的中医药卫技人员所占比例无优势。中医医院所提供的服务量和服务效率均小于综合医院,其住院诊疗人次占门急诊人次的比例较低,病床使用率低于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低于市级中医医院。针对这种情况应大力推进中医药法制化建设,健全中医药法律体系。完善中医药法律体系,加强法律的执行力度。各中医医院按照我国中医药法规政策要求切实落实到中医医院的发展规划中。加强中医医院的人才建设,平衡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的人才流动,加强基层中医药的推行和中医药人员的技能实力。国家应适当对中医医院和县级(基层)中医医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以促进中医药发展。进一步推行国家药品加成政策,抵制药品虚高状态,进一步促进医疗资源的公平和可获得性。加强中医医院院长管理的职业化,加强院长的中医药思维能力和专业背景。加强医院各部门之前的流通状态,完善病房的管理,紧凑出入院人数,提高工作效率尽量不影响医院内部收治病人,提高服务质量,这在基层中医院尤其需要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