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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煤炭、钢铁、铁矿石、氧化铝、铜、水泥消耗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上能源消耗的第二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低、能源浪费大的国家之一。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冶金、建材、石化、电力、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十一五”期间,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速在60%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累计达683.95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2242.68万吨标煤,年减排二氧化碳6106.7万吨,与“十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资总量相比净增15倍,节能服务产业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累计超过1800亿元。“十一五”期末节能服务产业总产值为836.29亿元,全国运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总数达到782家,节能服务公司成为用市场机制推动我国节能减排的重要力量。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将成为“十二五”期间推动节能减排的重要抓手。近年,国家为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中国节能服务产业迎来了史无前例的发展环境。但同时,我国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落实难、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尤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来自金融机构的支持,这需要节能服务公司和金融机构共同研究节能服务产业的特点,在满足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要求下,加快推出适合节能服务产业的融资工具,从而满足节能服务公司市场拓展的资金需求。资金投入回收期限不匹配一直是节能服务公司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遇到的瓶颈,传统的融资方式不能完全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需要。融资租赁这种以融物代替融资的资源配置机制已被人们广为接受,将融资租赁以融物代替融资功能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融资需求结合起来,使融资租赁交易成为联结金融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的纽带,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了新的路径,在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上意义重大。本文在M银行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的现状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SW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例演绎,以解决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中的融资需求为主线,将融资租赁这一机制应用于不同类型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的不同参与主体,最终从M银行作为资金提供者的角度分析了该应用模式的可行性和经济性,制定出了融资租赁在M银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中的应用模式和操作流程,希望能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与方选择融资方式时提供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