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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房产税,制定于1986年,只针对经营性房产包括商铺、门市和出租性房地产征收,对个人持有的住宅类非经营性住房免征房产税。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税制体系复杂多样,包括了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等相关税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房价迅速上涨,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而我国现行的房产税严重滞后,已经不能满足迅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的需要。近些年来,各地房价的不断攀升,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重庆、上海做为试点,于2011年1月28日对房产税进行了改革,对个人房产开征房产税。希望能够利用税收杠杆的作用对房价进行影响,并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并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地方税制。鉴于我国现行房地产行业的现状,试点城市进行了房产税改革。本文主要通过对沪渝房产税的改革进行跟踪研究,分析试点及现行房产税的不足,希望能从沪渝的房产税改革、国外的房产税经验中学习成熟的经验,用于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推广。本文主要分五部分对要研究的对象进行介绍: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房产税的现状以及房地产行业的不协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上涨速度明显落后于房价的上涨速度,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影响着经济的发展,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及其目的,希望房产税的改革能够解决现在房地产的困局。第二部分主要对沪渝房产税的改革进行跟踪研究,分析房产税改革实施到2013年7月的运行状况,分析其对房价、地方财政收入和收入分配调节的影响,并总结试点城市房产税的经验与不足。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了一些典型的国外发达国家的房产税经验,并总结了我国可以借鉴的外国房产税经验。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征个人房产税将面临的一些问题。我国城镇范围较大,税源量巨大,现行的房产税制度跟不上经济的发展需要,但面向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将会面临种种问题。第五部分综合前面部分研究的内容,对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征房产税的具体实施提供了一些可靠性建议,确保房产税改革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