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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维特根斯坦曾说过:“概念引导我们进行探索”,但客观情况往往是通过现实的冲击与碰撞才会让我们对理论进行反思。公司社会责任从其诞生以来,就一直活跃在人们的视野之中,不仅体现在学术界中理论的不断更新上,还体现于实务中法律法规的频繁制定上,同时也是时下社会公众与舆论媒体的关注焦点。但究其为何这么众说纷纭,盖因理论的多元性、理论界定的模糊性、思想基础流派的众多。凡此种种皆会导致公司社会责任理论的混淆,而理论上的混淆又如何能够避免导致实践中的混乱。公司社会责任问题的理论探讨与实践层出不穷,而如何界定公司社会责任思想的主要内容对于能否正确地积极地主导公司行为至关重要。同时,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制度的构建,符合公司与社会的双方利益需求,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今日之中国不但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时期,更处于一个思想激荡、百舸争流的时代,这一点在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与实践领域里表现的尤为突出。所谓公司社会责任即是指公司摒弃传统的股东利益最大化标准,转变为将股东利益最大化视为公司的所追求的目标之一,担负起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的义务。在研究大量理论资源的基础上,文章得出了公司社会责任具有正当性与可行性。面对着众多的理论思想碰撞,本文拟从公司社会责任的逐本溯源为出发点,公司社会责任的理论证成为重点,以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建议为落脚点完成论文的写作。基于以上思考,本文的写作脉络如下。首先追溯理论发展的历史渊源,这是开始公司社会责任研究与实践的基础。在追根溯源的过程中,对公司社会责任理论演进具有推动性与标志性的研究成果,进行简单而必要的回顾。文章重点论述了公司社会责任的三个发展阶段的区别、联系及其重要意义,具体介绍了在当代取得共识的公司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由于现阶段,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研究还不够成熟与完善,与该理论在西方实行完全资本主义的国家刚刚兴起时颇为类似,因此对其进行历史考察与分析有助于我们及时辨清今日中国的理论纷争,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正当性及可行性有了更为深刻的思考与认知。通过本部分内容,可以更好的把握公司社会责任的发展规律及未来趋势。其次,论文重点对公司社会责任从法理视角进行全面分析。选择法理学,不仅是因本人的专业方向,根本上在于法理学具有“启蒙法律观念,确立法律理念,指导法律实践”的基本功能。1传统的公司法理念以自由的市场经济为主导,假定市场是完美的,不存在缺陷,以追求公司利润最大化为核心,维护市场的开放性并任其自由竞争作为基本理念,而现代社会的巨大变迁使得原有的古典自由经济理论的主导地位发生了严重松动。在理论证成当中,本人将从一个系统的分析路径努力解决公司社会责任的存在的正当性问题,同时通过权利与义务的视角、公司的社会伦理性、法律的基本价值以及公司利润最优化来全面论述公司社会责任的法理学意义。最后,文章对如何推进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化提出了法律建议。由于公司社会责任这个论题的属性,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操作性。理论如果不能够指导实践,不能对实际生活做出有益改善,则不是好的理论,因此文章结尾将论述重点放在如何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建议上。提出对策与建议,考察先进与成熟的实践经验是必不可少的。首先对西方完善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公司社会责任的实践进行梳理;其次以此为理论资源结合我国公司发展的特殊时期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社会责任的三点法律建议:1.以《公司法》为核心推进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制化;2.公司社会责任立法的体系化;3.以监督为核心推进公司社会责任的法治化。本文主要采用了法理学研究最基本的方法包括价值分析方法、文献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反思方法等方法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