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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的相关的理论为指导,通过文献资料与田野调查(口述史)结合的方法,从婚姻观念、家庭关系与家庭的生育观等方面入手,对改革开放以来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做了较为详尽的论述。注重空间和时间上的对比,突出改革开放以来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中出现的新情况,并分析了产生变化的内在和外在因素。全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在绪论中主要概述了学术界的关于该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本题目的研究价值、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调查点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了温宿县传统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的特点,由于深受宗教的影响以及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等原因,其婚姻观念具有封建性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初婚年龄普遍低,择偶方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择偶标准是门当户对,择偶范围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主,离婚率较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丈夫有“塔拉克”特权,夫妻关系极不平等,以多生多育为特点的生育观。第三部分,从解放初期到改革开放前(50年代到80年代)的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新中国成立初期颁布的《婚姻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婚姻法,它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把女性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中解放出来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受到经济发展速度较慢和已经被习俗化了的传统观念较难改变等原因的影响,解放初期到改革开放前(50年代到80年代)的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上的变化速度较慢,人民的婚姻家庭观念,除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以政治条件为主的择偶标准和离婚率较低以外,其它基本上是以传统的延续为主。第四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改革开放政策使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层面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也对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的观念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观念择偶方式基本自主,择偶范围不断扩大,择偶标准中爱情是第一重要因素,也不忽视经济、社会因素,离婚率较高,夫妻关系逐渐平等化和少生优育等特点。第五部分,结论。这部分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温宿县维吾尔族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的变迁情况作了总体分析,总结了其变迁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