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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确立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的方针,为基层党内民主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基层民主发展的推动下,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改革蓬勃发展。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改革,既是基层党内民主,又是基层人民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落实了基层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实现了乡镇党委书记权力授予机制的变革,加强了党的执政合法性基础,对于中国的民主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两个视角研究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一个是从基层民主与公推直选两者之间良性互动关系的视角,另一个从是乡镇党委授权机制变革与党的执政合法性关系的视角。全文由导论、五章正文和结束语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包括选题意义、已有研究的综述、研究方法和主要创新之处。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选举与民主。民主选举是权力合法性的来源,是公民最广泛和最重要的政治参与活动,是公民利益表达的有效途径;选举能挑选优秀人员进入公共权力机构,实现权力的和平交接,能有效监督权力,增加政治稳定性。党内选举还是保障党的先进性的重要途径之一。选举的灵魂是竞争。基层民主建设的关键是基层党委领导人的选举。第二章,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的兴起。乡镇党政体制的变迁历程,表明进一步认识乡镇党委书记在乡镇政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乡镇党委书记选举制度(为了与公推直选区别,称之为传统选举制度)中的候选人提名规则、选举程序表明,传统选举制度易于形成个人依附关系,难以避免用人腐败,削弱了党的执政合法性。传统选举制度本身的缺陷与弊端是选举改革的内因。选举制度改革的外因是: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提出变革传统选举制度的要求;基层民主选举的发展奠定了选举改革的基础;党内差额选举、公选干部改革、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方针等,推动了公推直选的发展;基层解决现实问题的需要、个性官员的倡导,启动了公推直选。第三章,木兰镇公推直选与民主建设的内容与特点。以成都市新都区木兰镇为考察研究的个案,介绍了木兰镇公推直选与基层民主建设的内容。木兰镇公推直选镇党委书记的特点是,首先将传统的选举制度由多层面间接选举,变成了单一层面的直接选举;其次是镇党委书记推荐领导班子成员;再次是操作阳光规范、配套制度齐全。木兰镇与公推直选配套的基层民主建设内容包括:开放“三会”民众参与决策,“三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三述职”搭建监督平台,“三联系”拓宽干群沟通渠道,民主测评综合评价工作效果。木兰镇的基层民主建设,明确了权力对谁负责,加强了对权力的监督。第四章,公推直选与基层民主建设的成效。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扩大了政治参与和提高了政治参与的有效性,畅通了利益表达,改善了权力运行机制,较好地实现了乡镇党委书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消除了暗箱操作,落实了群众公认原则;拓宽了实干型干部的晋升渠道,为防止用人腐败建立了有效机制。公推直选之后,木兰镇党员群众政治参与的能力和积极性明显提高,基层民主进一步深化;木兰镇政府实现了由管理型向服务性的转变;木兰镇经济发展的环境得到优化、目标得到兑现,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第五章,问题与建议。各地改革的程序缺乏规范,缺乏改革的配套制度。要进一步总结完善公推直选的制度和推进配套改革。适度放宽资格限制;建立规范的选举程序;通过扩大规模、积累经验、逐步规范,并争取尽早修改基层党内选举制度,实现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制度化;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民主评议制度、罢免制度等配套制度。结语,木兰镇公推直选的启示。在乡镇推行公推直选党委书记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要积极推进公推直选改革;要以改革选举制度为重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重视基层民主的制度化建设;要在基层民主建设中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