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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来,我党已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重要执政理念和战略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主要的内容是使各种社会关系稳定与协调,而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一种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直接相关并发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状况成为社会是否和谐的晴雨表、风向标。劳动关系不和谐,则社会不和谐;劳动关系不稳定、不协调,社会和谐就无异于沙上建塔。从这个意义上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体制的改革使我国劳动关系变化日趋剧烈、错综复杂,我国新型劳动关系呈现出类型多元化、运行市场化、管理手段契约化、调整方式法制化的发展变化趋势。所以,要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就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正确把握当前的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资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政府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劳动关系领域,政府如何定位、如何履职,直接关系着社会价值和社会资源在劳资之间的分配,决定劳动关系双方力量的对比以及劳动关系的运行机制,关系着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本文首先介绍不同经济体制下劳动关系呈现的不同特征、不同企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期中劳动关系的特点,并结合上海市宝山区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出的特点,总结归纳当前劳动关系的现状。而后,对政府介入劳动关系理论、角色和作用分别加以阐述,奠定了政府介入劳动关系的理论基础,接着介绍我国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已做的努力,并分析研究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三部分,则通过对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和德国等过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调整劳动关系上的实践经验,得出我国政府调整劳动关系的启示。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对为何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再认识,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国政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要加快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和法规、建立政府主导下的三方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和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