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金字塔股权结构由La Porta等在1999年首次提出,指公司股权并不是广泛地被社会公众所持有,而是通过控制链集中于最终控制人手中的现象,且在新兴市场中更为常见。金字塔结构持股的效果一是使得股权集中于最终控制人,二是导致最终控制人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前者进一步引出控股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后者两权分离根据前人研究会降低公司绩效、公司价值并提高财务杠杆增加经营风险。国内对最终控制权的研究自近年来逐渐兴起。在中国市场经济中股权集中现象尤其普遍,现有研究将La Porta等的金字塔持股概念进行拓展,结合中国国情用于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鉴于我国企业较高的国有股权比例等特殊的所有权结构,以及特殊的审计市场如审计师选择的多样化,本文假设公司股权结构和审计定价之间存在着特定的相关关系。即本文的研究目标是根据最终控股人特征与审计定价的相关文献综述,对最终所有权比例、最终所有权和最终控制权分类程度以及最终控制人性质与审计定价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为验证该假设本文选取2008至2011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有效数据以分析审计定价的影响因素,主要关注点在于最终控制人特征。实证结果表明最终控制人的所有权比例与审计定价显著正相关。此外,本文发现最终所有权和最终控制权分离度与审计定价在分离度较低时显著正相关,在分离度较高时显著负相关。本文所关注的最终控制人第三个特征为其最终控制人属性,研究结果表明当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或非国家时审计定价显著不同。具体来说最终控制人为地方政府的上市公司审计定价最低,其次是中央政府,非国家最终控制的上市公司审计定价最高。本文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绪论,对研究背景、选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进行简单介绍,并简要概括本文的研究内容和论文框架。第二章文献综述,分别从最终控制人特征、审计定价以及最终控制人和审计定价等方面进行相关文献回顾,并作出文献综述的述评。第三章理论基础,在这一部分本文对金字塔股权结构、最终控制人、最终所有权与最终控制权的相关定义及其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并举例进行直观解释。进一步介绍了代理理论、堑壕效应和协同效应以及审计定价决定理论。第四章研究设计,依据相关理论基础,从最终所有权比例、最终控制权与最终所有权分离以及最终控制性质人角度对最终控制人特征与审计定价的相关关系进行深入剖析并提出待检验假设。然后针对所提假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选取合适的变量及与之对应的审计定价模型。第五章实证分析,选取中国沪市和深市A股上市公司2008至2011四年大样本数据进行一定的筛选作为实证样本,在统计性描述和相关性分析后进行多元回归测试对上述理论分析和假设进行实证检验。第六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在前述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文章的结尾指出了本文的研究创新点以及局限性。